【2018兩會·改革新征程】集中火力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
發佈時間: 2018-03-19 13:46:55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郭江
加大基礎設施的建設,改善貧困地區的發展條件,是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這一突出矛盾的關鍵。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大、週期長,後期維護更是地方政府需要得長期投入的工作。
——中國網觀點中國2018全國兩會系列評論之四十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産業經濟研究中心
今年兩會期間,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強調要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指出,加大精準脫貧力度。主要內容包括:深入推進産業、教育、健康、生態扶貧,補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激發脫貧內生動力。強化對深度貧困地區支援,中央財政新增扶貧投入及有關轉移支付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對老年人、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定貧困人口,因戶因人落實保障措施。攻堅期內脫貧不脫政策,新産生的貧困人口和返貧人口要及時納入幫扶。
我國扶貧開發已進入攻堅的最後階段,貧困人口規模依然較大,特別是部分中西部地區貧困程度較深,減貧成本更高,脫貧難度更大。在決勝的關鍵時刻,一方面,應更加注重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投入,為貧困人口創造相對公平的發展機會,連片特困區,是我國扶貧攻堅主戰場,這些區域貧困人口多,貧困發生率高,脫貧難度大,需要更多的政策和資金傾斜。
另一方面,隨著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的解決,我國面臨主要貧困問題會轉變為局部分散的貧困,以及相對貧困。未來可能依舊會出現可能發生因病、因災、因市場風險、因子女教育返貧的現象以及新增的貧困人口,從根本上杜絕“剛脫貧就返貧”的問題,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攻堅戰火力集中的重點地區、重點人群和重要事項上。重點地區是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重點人群是貧困人口中的老年人、殘疾人、重病患者,重要事項是産業扶貧、基礎設施、基本保障等。兌現我黨“讓貧困人口和貧困地區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的莊嚴承諾。
通過加大搬遷脫貧力度,解決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環境致貧的問題。
一般的,越是貧困地方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越短缺,又進一步加劇貧困村生活發展的困難。同時,這些地方一個重要的致貧原因就是環境致貧,因生産、生活資料嚴重匱乏,使得貧困村內處於貧困線上下的村民非常多,很容易因為一點兒原因跌落在貧困線之下,通過易地搬遷脫貧從根本上解決環境致困,改善生産、生活條件,能有效隔阻貧困的“負向迴圈累積”。加大易地搬遷脫貧的力度,讓更多不適合人居生産地區的村民集中到適合生産生活,尤其適合規模化種養、旅遊開發的區域居住。把貧困人口搬遷到城鎮集中居住,配套推進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並就地解決就業,一次性解決因環境惡劣造成的貧困。
通過加大基礎設施的投入,補齊貧困地區的發展短板。
加大基礎設施的建設,改善貧困地區的發展條件,是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這一突出矛盾的關鍵。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大、週期長,後期維護更是地方政府需要得長期投入的工作。第一,針對發展條件極其脆弱的連片特困地區,既要重視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的投入,更要注重對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的後期維護保養。提前探索和建立農村道路建設和養護多元投入機制。第二,把國家級貧困縣對外交通納入國家交通規劃,在建設時序、站點設置、資金投入方面給予相應的傾斜。第三,針對自然條件複雜、災害多發且人口相對密集的貧困地區,建立保障性運輸通道,採取非常規性的運輸方式,保障貧困地區交通外通內聯。
産業扶貧的重點之一是促進農業與二三産業融合,提升農産品附加值。
第一,延長農業産業鏈,擺脫以初級産品為主導的傳統種養困境,推進農業“種養”向農産品深加工發展;第二,以縣為單位,構建區域性的物流平臺,推進初級農産品大力發展冷鏈物流,轉變農産品季節性銷售向反季節、多層次銷售方式,擴大農産品的銷售範圍和渠道;支援農戶、合作社和餐飲企業、大型企業機團建立合作關係,保障農産品形成相對固定的銷售渠道;第三,促進農産品與鄉村休閒旅遊業相結合,提升附加值,實現貧困群體就業與拓展增收渠道。
産業扶貧的重點之二是發展村集體經濟,保障農民可持續性增收。
第一,提高村集體的“造血功能”,扶持農村産業發展,推進資金變股金、資源變股權、農民變股民激活農村發展內生動力,使農民的勞動力、生産資料和資金和股權相結合,擴大農民的收入來源結構,從根本上改掉農民的傳統觀念、傳統習慣、傳統身份,賦予農村自該滾動發展的空間和內生動力。第二,以集體經濟發展帶動農業産業化,改變傳統種植、養殖品種和方式,把傳統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轉變成農業産業化的商品經濟,把農民變成了産業工人,實行“公司+基地+農戶”的運作方式,農民在各種農業種植、加工公司上班,有固定收入,加上土地流轉、資金注入等股金分紅,實現既給“魚”又給“漁”,由“輸血”向“造血”轉變,實現有效脫貧和可持續發展。
“精準”農村養老和醫療保障,杜絕“返貧”和新增貧困。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基本實行全覆蓋,但是一方面“兩保”存在支付水準過低、賠付不足、手續繁瑣、限制條件多等問題,農民大病、重病無法獲得足夠的醫療支援,更沒法獲得有效的經濟支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因老返貧”的現象屢屢出現,老年人、殘疾人、重病患者應該成為保障的重點。第一,加大各級政府的資金支援力度。提高中央轉移支付;增加政府補貼在養老保險基金中的比重,逐漸提高農村養老和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和保障水準。第二,通過資訊系統跟蹤可能返貧的人口,根據情況繼續由政府出資購買醫療保險、繳納養老金;採取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等傾斜性政策,減輕農村醫療費用負擔。第三,鼓勵保險機構發揮自身專業特徵,創新保險産品,為農民提供如給付住院生活補助的健康險、一次性給予高額資金補償的大病險、專門為農村留守兒童與農村老年人提供健康保障的險種等各類商業保險,作為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第四,建立農村大病保險制度,並實現全覆蓋。
完善基層治理,激發內在活力,實現貧困農村可持續發展。
第一,抓好基層組織和黨員幹部隊伍建設,強化基層黨組織的作用。第二,充分挖掘和培養鄉村各方面人才,選好領頭人,用好幹部,提高基層治理能力。第三,大膽改革和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激活群體的力量來共同脫貧,將黨的基層組織、村民自治組織和公共服務下移到村民小組和自然村,激發了農村的內在活力。第四,更加注重扶智的重要性,促使、幫助貧困人口智力資源的開發,倡導科學、健康、文明、向上的美好生活方式。根除“貧困文化”,激發農民自主脫貧的意識。(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