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加快構建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發佈時間: 2018-03-15 15:21:16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郭江
編者按:新時代,新征程。隨著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各地紛紛加快探索特色醫改之路,不斷增進群眾健康福祉。地方醫改取得哪些成績,下一步將有哪些重要規劃?新華網特別推出“醫改新進程”專欄,聚焦各地醫改新亮點。
本期作者/江西省醫改辦主任、省衛生計生委主任丁曉群
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一年,健康中國戰略邁上新高度,深化醫改持續發力,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面推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成效彰顯,普惠型、兜底型的“健康大禮包”強有力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新時代矛盾論的歷史性變化,對衛生與健康事業改革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從經濟層面看,在全面決戰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政府在醫藥衛生領域將更加專注于保基本的“兜底”責任,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方向正在從要素驅動為主轉向以創新驅動為主;從健康層面看,社會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需與要”更具張力,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理念正在從“以治病為中心”轉向“以健康為中心”;從規劃層面看,醫療衛生資源總量不足、優質資源短缺、分佈不均衡、結構不合理等問題依然突出,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結構正從增量擴能為主轉向調整存量、做優增量並存的深度調整;從改革層面看,需要更大的勇氣與智慧去闖險灘、動奶酪、啃硬骨,衛生與健康事業改革路徑正從立柱架梁轉向擊楫勇進,加快實現醫療供給與效應的最大化,以及風險、代價的最小化。
深化醫改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十三五”期間應站在時代和全局的高度,把衛生與健康事業改革發展的漸進性、階段性和跨越性統一起來,以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為主線,在構建以人為本的衛生服務體系上久久為功,推進醫療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切實真刀猛藥地解決醫療衛生領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週期的健康服務。結合江西探索實踐,圍繞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這一主題,提出以下意見。
立足調結構,致力於提升醫療衛生資源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當前,醫療衛生事業面臨著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環節之間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同時也面臨著基層發展不充分,衛生資源配置、居民患病率和預期壽命的差距呈擴大趨勢的問題。究其原因,既有少數地方和部門的錯位現象,未能有效落實政府辦醫責任,也有資源要素建設的配套政策不完善,還有城市大醫院對病人和人才的雙重“虹吸”效應。
建議國家層面以立法形式,全面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符合規劃和醫療資源配置要求的投入政策,可根據東、中、西部省份經濟發展水準,明確各級財政相應補助比例,建立分類考核機制,樹立改革助力發展的導向。同時加快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資源配置監督評價機制,建立強有力的問責追責機制和獎勵機制,引導各地科學合理有效配置資源。
立足補短板,致力於推動薄弱領域實現“量的增加”和“質的提升”
當前,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未富先老”帶來的健康需求顯著增加,老年病服務體系、慢病防控體系和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已成為體系建設的突出“短板”。
建議國家層面一方面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加快建立長期照料保障制度,並推動護理保險和醫療保險從對治療、事後護理償付向健康功能維護償付轉化,建立以健康結果和老年人健康功能狀況延緩衰竭結果為依據的支付和保障體系;另一方面,制定實施老年醫療護理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強化財政補助、收費標準、醫保支付、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政策支援,建立老年醫療、老年醫療護理和養老服務的有序銜接機制,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大型醫院之間慢病防治分工協作機制。
立足降成本,致力於謀求患者、醫院、醫保和財政的最大“公約數”
醫療存在經濟學委託代理關係,患者實際上是把自己的消費權力讓渡給了醫療機構,若一味要求醫院以低廉的費用把病治好,會導致其運作和發展面臨危機。因而改變現有公立醫院的外環境,平衡並正向激勵四方的改革需求,是當前醫改的核心問題。
建議國家層面綜合施策,在科學控費方面,綜合各地人口、經濟、社會發展、以及醫療資源配置、衛生事業基礎等因素,下達各省醫療費用增長控制目標,並統籌部分財政資金和醫保資金,對醫療費用低、治療效果好的公立醫院予以額外的補償與激勵;在醫保支付方式方面,既要加快推進按病種付費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還應儘快推出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在降低要素成本方面,根據國際上醫療服務的物耗結構(國際上藥品與耗材使用量1:1,目前我國是4:1),儘快完善醫用耗材品質評價標準,為各省制定集中採購耗材的經濟技術評價指標提供必需的數據支援,同時建立大型醫用設備採購的資訊平臺,公開設備的品牌、型號、來源、價格以及重要技術參數等資訊,推動大型醫用設備採購價格公開透明。
立足轉機制,致力於整體提升醫療服務體系運作效率和活力
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重在強化體制機制改革政策供給力度。
建議國家層面在提升體系運作效率方面,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助力,制定公立醫院舉辦、運營、監管三方責任清單制度,明確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並借鑒國際經驗,由一個機構承擔舉辦、監管、購買、規劃調控等四大職能,逐步建立一個統一、高效、權威的管人、管事、管資産、管績效的公立醫院舉辦機構,推動落實政府辦醫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在激發體系運作活力方面,就醫療保健類價格上漲對CPI指數影響進行綜合評價,指導各地根據消費商品及服務項目的整體價格水準,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體系,形成系統、科學、適宜的醫療服務與價格形成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優化醫療機構經濟運作結構;同時,進一步完善簽約服務補償激勵機制,儘快明確簽約服務包基本內容和補助標準,根據簽約數量和服務品質,合理確定由醫保和財政統籌支付的標準,破解該項工作“理想豐滿、現實骨感”的局面,加快建立起家庭醫生“守門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