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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監管加碼 央行規範綠色金融債信披

發佈時間: 2018-03-14 09:35:28   |  來源: 經濟參考報   |  責任編輯: 郭江

 

伴隨金融治亂象的不斷深入,綠色金融債或將是下一個監督核查對象。央行日前正式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綠色金融債券存續期監督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8〕29號),並同時發佈了《綠色金融債券存續期資訊披露規範》以及資訊披露報告模板。

通知顯示,為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債券存續期監督管理,提升資訊披露透明度,推動發行人加大對綠色發展的支援力度,將對存續期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核查,主要內容包括發行人經營狀況、募集資金投放進度、綠色項目情況等。

通知指出,重點核查發行人募集資金投向綠色項目的真實性、篩選和決策程式的合規性、募集資金管理的規範性、環境效益目標實現情況等。其中,當年現場核查範圍應覆蓋轄區內全部綠色金融債券發行人,核查比例原則上不低於全部發行人募集資金已投放金額的20%。

同時,央行還制定了《綠色金融債券存續期資訊披露規範》,要求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季度報告應重點説明報告期內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季度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報告期內新增綠色項目投放金額及數量、已投放項目到期金額及數量、報告期末投放項目餘額及數量以及閒置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等,並對期末投放項目餘額及數量進行簡要分析。

根據上述披露規範,發行人應在年度報告中對報告期內投放的綠色項目情況進行披露,披露內容可隱去關鍵商業資訊。對於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投放金額排名前10%的項目,以及投放金額在5000萬元及以上或佔綠色金融債券存量規模1%及以上的項目,應按項目進行逐一披露;對於其他項目,可按類別進行歸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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