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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魯曉明建議制定學前教育法

發佈時間: 2018-03-13 10:55:11   |  來源: 中國網   |  責任編輯: 郭江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魯曉明在小組會議上發言。中國網記者金慧慧攝

中國網北京3月13日訊 (記者金慧慧)“幼有所育”是十九大報告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針對近年來托幼機構和幼兒園頻發虐童事件的現象,全國政協委員、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魯曉明建議,制定學前教育法,加強對幼兒託管與學前教育的分類監管。

魯曉明指出,目前我國的幼兒託管和學前教育存在行政監管薄弱、規範層次低、幼師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等問題。

“0-3歲幼兒託管市場,除了在註冊登記環節有一定監管外,其他方面幾乎沒有監管。幼兒園雖有一定監管,但遠不到位,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的不合格幼兒園大量存在。”魯曉明對中國網記者表示。

對此,他建議,按照學齡前兒童身心發育水準,對幼兒託管與學前教育實施分類監管,明確資質要求、權利和義務;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形成專門監管與多元主體齊抓共管的體系,打擊違背兒童成長規律的行為。

“嬰幼兒心智處於成長期,應以保護身心健康、保持好奇心、激發想像力和創造力為目標,不宜過早進行系統教育。所以需在充分調研基礎上,制定科學合理的幼兒託管和學前教育標準。”魯曉明説。

在魯曉明看來,目前我國關於幼兒託管和學前教育的立法尚且停留在規章制度層面,托幼機構和幼兒園事前審批、事中監管和事後問責均存在法律空白。

他建議制定學前教育法,對學前教育的原則、目標作出明確規定,對學前教育主體資格、從業人員資質、教育場所、教育內容、教育形式、托幼機構和幼兒園及其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進行系統規範,完善學前教育法制體系。

此外,魯曉明還建議優化教育支出結構,增加對幼兒託管與學前教育的投入,提高普惠幼兒園教師待遇,增加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競爭機制,引入社會資本,滿足家長多元化需求;引導保險機構推出專門險種,建立幼兒意外傷害損害後果分擔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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