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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發佈檢察公益訴訟司法解釋 增加公益訴訟案件類型

發佈時間: 2018-03-05 14:07:31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郭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日聯合發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解釋在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的基礎上,增加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這一新的案件類型。

司法解釋共4章27條,對辦理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的程式、檢察公益訴訟的案件類型、檢察機關的權利義務等內容作出規定,體現了檢察公益訴訟不同於普通民事、行政訴訟的特點和規律,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中國特色的檢察公益訴訟制度。

在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類型方面,司法解釋增加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這一新的案件類型。根據規定,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的,檢察機關可以一併提起附帶訴訟,由同一審判組織一併審理,以節約司法資源。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除適用刑事訴訟法關於附帶民事訴訟的規定外,應當適用民事訴訟法、本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

在檢察公益訴訟的訴前程式方面,司法解釋規定,在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前,檢察機關應當以公告的方式告知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並且規定檢察機關已履行訴前公告程式的,人民法院立案後不再進行公告。在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前,檢察機關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依法履行職責,並書面回復。

在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的受理程式方面,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訴訟符合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及本解釋規定的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登記立案。

此外,司法解釋還明確了行政公益訴訟的裁判方式。根據規定,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准許;人民檢察院變更訴訟請求,請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確認違法。(于子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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