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健康中國> >

四川:涉醫違法將影響個人信用

發佈時間: 2018-01-05 13:56:37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王子楓

 

日前,四川省衛生計生委聯合省公安廳、省中醫藥局出臺《四川省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工作方案》明確,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納入全省個人信用體系,依法依規施行聯合懲戒並通報其所在單位。

《方案》要求,公安機關應當在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並配備相應警力,確保警務室24小時有人值守。建立特殊人群就醫接診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為異常患者就診,要安排保衛人員陪診,做好處置突發狀況的準備。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險物品傷害、劫持醫務人員或患者的,應急安保隊伍應當立即採取必要手段果斷制止。醫院要安裝符合標準要求的監控、一鍵報警等設備,確保門急診、産科、新生兒科等重點科室、重點區域監控全覆蓋。

對在醫療機構設靈堂、拉橫幅、擺花圈、焚香燒紙、散發傳單、張貼大字報、堵門堵路、停屍等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經勸説無效的,依法及時、果斷帶離驅散,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嚴格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應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納入全省個人信用體系。

《方案》指出,要從源頭進行風險防控。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機關定期開展職業“醫鬧”線索摸排,對職業“醫鬧”,要依法嚴厲打擊。要落實《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認真落實首訴負責制,耐心接待諮詢和投訴,疏導理順患者情緒,力爭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特約記者 范川 通訊員 喻文蘇)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