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發文:開發商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
發佈時間: 2017-12-28 14:58:35 | 來源: 央視網 | 責任編輯: 王子楓
據住建部網站消息,住房公積金是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專項資金。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目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為3.25%,遠低於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據測算,一筆額度100萬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比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節省利息支出20萬元以上,能有效減輕職工購房負擔。但近期,部分房地産開發企業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嚴重損害了繳存職工合法權益。為此,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土資源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規範貸款業務流程,壓縮審批時限,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受託銀行要及時受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和辦理相關委託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加強對受託銀行的業務考核。要公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流程、審批要件、辦理地點、辦理部門和辦結時限,並在業務網點予以明示。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不動産登記、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資訊共用機制,讓數據多跑路,職工不跑路或少跑路。
《通知》明確,要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效率。不動産登記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申請,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抵押登記手續。要應用資訊化等技術手段,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效率。
《通知》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房地産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要提供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並在樓盤銷售現場予以公示。房地産開發企業要認真履行承諾,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
《通知》提出,要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及時查處損害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權益的問題。對限制、阻撓、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房地産開發企業和銷售仲介機構,要責令整改。對違規情節嚴重、拒不整改的,要公開曝光,同時納入企業徵信系統,依法嚴肅處理。
《通知》明確,繳存職工可通過12345市民熱線、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等渠道,投訴舉報房地産開發企業和房屋銷售仲介機構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根據投訴舉報線索,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快速響應,及時查處。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開展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房地産開發企業和房屋銷售仲介機構違規行為。同時,要求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加強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