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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晉中鼓勵舉報環境污染違法行為

發佈時間: 2017-12-26 14:29:11   |  來源: 中新網   |  責任編輯: 王子楓

 

  近日,山西省晉中市制定《晉中市環境污染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舉報獎勵辦法》),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對環境污染違法行為形成全社會監督、立體式監管的態勢,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行為,切實改善環境品質。

  進入秋冬季以來,面對嚴峻的環境形勢,晉中市通過實施一系列強力的環境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改善了環境品質。與此同時,在實施監管執法過程中,經常發現一些企業存在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不執行錯峰生産措施、違規使用燃煤及燃煤鍋爐等違法現象。這些違法行為的隱蔽性強、流動性大,違法人員的警惕性高,現場查處取證困難重重,尤其是一些“散亂污”企業,其環境違法行為更為多發。面對這些複雜的情況,只有有效發動廣大群眾,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到監督舉報中來,才能及時有效打擊各種環境違法行為。

  為此,晉中市環保局牽頭起草了《舉報獎勵辦法》,旨在鼓勵公眾積極參與保護環境,及時發現問題、主動尋找問題、著力解決問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據介紹,《舉報獎勵辦法》確定了12條適用的環境污染違法行為,涵蓋了大氣、水、危險廢物和環境管理等多個方面,比如在市建成區違規使用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縣建成區違規使用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的,“禁煤區”內生産企業違規使用燃煤的,錯峰生産企業未落實有關停、限産要求的,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或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等等。

  據了解,舉報人既可通過信函、電話、傳真等傳統方式,也可通過向晉中市環保局門戶網站和12369微信公眾平臺提交舉報資訊等方式進行舉報。《舉報獎勵辦法》要求舉報人應實名舉報,並向環保部門提供明確的環境違法行為主體,提供環境違法行為的發生時間、具體位置、內容及相關材料等線索。若借舉報之名故意虛假舉報,妨礙公務的,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同時,根據舉報線索的環境危害程度、因舉報避免的環境污染損害程度和違法行為查處結果,分為兩個等級,並根據舉報人舉報的內容的翔實程度、與違法事實契合程度、提供證據的充分程度及舉報人協查情況,給予舉報人現金獎勵。最高可獎勵1萬元,最低不低於100元。(記者 宋立超 張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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