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失業也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提升職業技能可申請最高2000元補貼
發佈時間: 2017-09-12 14:43:08 | 來源: 北京晚報 | 責任編輯: 王子楓
北京晚報訊(記者代麗麗)根據最新發佈的《關於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後本市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提升職業技能、考取職業資格證書,可以申請最低1000元、最高2000元的補貼。
過去,失業保險只有失了業的人才能享受,而在職職工交著錢卻享受不到什麼好處。今後,這種局面將發生改變,保險將可用於支援在職職工的職業技能提升,這是失業保險制度發展史上的大事件。
《通知》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三年以上、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請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
企業職工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第一,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時,屬於企業職工的;第二,在本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第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技能提升補貼標準按照取得證書的等級分為三檔: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500元;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2000元。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提升補貼標准將根據本市失業保險基金運作情況、職業技能培訓、鑒定收費標準等因素,適時調整。
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戶籍地或居住地街道(鄉鎮)社保所申請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時需提供技能提升補貼申請表、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等材料。
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聯網查詢、與社保系統參保資訊比對等方式按月進行審核,並於次月5日前將擬享受技能提升補貼的職工名單等相關資訊在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上公示一週。公示無異議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申請職工個人銀行賬戶中。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將根據首都功能定位、産業發展方向及人力資源市場需求,適時研究出臺緊缺急需的職業(工種)目錄。技能提升補貼標准將向緊缺急需職業(工種)予以傾斜。
在2017年度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企業職工,可于2018年底前按規定程式申請技能提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