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文化産品帶來文化新景觀(人民觀察)
發佈時間: 2017-09-11 11:21:50 | 來源: 人民網-人民日報 | 責任編輯: 王子楓
網際網路進入我國以來,不僅對經濟、政治和社會的各個層面産生了深刻影響,也催生了網路文化,帶來了全新的文化景觀。從廣義上説,網路文化包括網路文化産品、網路文化行為、網路文化事件、網路文化現象、網路文化精神等不同層面,但網路文化産品最為集中地體現了網路文化所具有的開放性、多元性、分權性、集群性、參與性等特質,其發展狀況直接反映了網路文化的演進。因此,深刻認識網路時代的文化新景觀,可以從把握網路文化産品的發展狀況入手。
網路文化産品具有獨特的生産與傳播方式
網路文化産品是以各種網路傳播手段為外在形態的文化産品,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植根于傳統文化産品土壤又有自己獨特“基因”的網路文化産品。例如,網路文學雖然脫胎于傳統文學,但在語言風格、審美趣味、類型樣式、生産與傳播機制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點。在網路視頻領域,近年來流行的短視頻不只是電視節目在時間上的縮減,還包含選題、敘事模式等方面的變革。另一類是網路新技術、新應用催生的新型網路文化産品。例如,Flash技術的興起引發了Flash動畫的流行,也曾催生出專業製作這類動畫的“閃客”。近年來,表情包也成為新興的網路文化産品之一。表情包主要指用於傳達表情與情緒的圖片,其生産既有商業化行為,也有很多是網民的自發行動。未來,隨著VR/AR(虛擬現實/增強現實)技術的逐步普及,VR/AR遊戲和影視也有望成為新的網路文化産品。網路文化産品的生産與傳播方式有著自己全新的特點。
開放性生産。以往的文化産品雖然大多被稱為大眾文化産品,但其生産過程卻與大眾關係不大。網路文化産品的生産不再由少數人或少數專業機構壟斷,不再由主流文化自上而下統領,而是多元主體共同參與,與大眾密切相關。但許多網民在參與創作時並沒有“生産”的意識,更沒有預期自己的個人化表達會成為文化産品,然而網路賦予這些個人化作品向産品轉化的可能。開放性生産意味著網民在網路文化發展中可以深度參與,而不僅僅是受眾,這與傳統文化産品生産方式形成了鮮明對比。開放性生産使得網民成為網路文化發展的重要主體和基本單元。
迭代式升級。網路文化産品的迭代與技術革新同步,而且升級很快。例如,在網路頻寬有限的情況下,Flash動畫成為視覺化表達的主要手段之一。隨著網路頻寬的改善,網路視頻開始興起,然後專業視頻網站的發展帶動了網站自製視頻節目特別是自製網劇的流行。當前,移動網際網路的發展推動網路視頻進入短視頻和移動視頻直播時代。網路文化産品的升級不僅是形式上的升級,也是觀念、生産與傳播機制、盈利模式等全方位的變革。
社交化傳播。網路文化産品依靠網路傳播,需要接受網路用戶的檢驗。當前,網路傳播越來越依賴用戶的社交網路,進行社交化傳播。社交化傳播是一種選擇機制,最終能在多如牛毛的海量資訊中篩選出契合用戶需求的網路文化産品。換言之,網路文化産品必須通過網路傳播來檢驗其文化價值與市場價值。
熱點式引爆。網路文化産品中不時會出現一些“現象級”的爆款産品,這是各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近年來,在網路音樂、網路視頻、網路小説、網劇等領域,都出現過“現象級”的爆款産品,引起一陣陣網路狂歡。儘管並非每個爆款産品都是文化精品,甚至一些産品還引發了激烈的爭論,但它們都成為標記網路文化發展的路標。
網路文化産品是一把“雙刃劍”
網路文化産品不但反映現實社會,而且深刻反作用於現實社會。網路文化産品的發展對經濟社會發展有著重要影響,由此帶來的問題值得我們高度關注。
網路文化産品帶來文化的多元化。網路文化産品生産的開放性帶來了文化的多元化,包括參與主體的多元、形式的多元、審美標準的多元、價值取向的多元等。從一定意義上説,網路文化産品井噴式的生産與傳播過程,將以往被抑制的公眾的文化創造力充分釋放出來,同時也使以往被忽略的各種小眾化甚至個性化文化需求得以滿足。但是,網路文化産品總是處於不斷升級之中,過於快速的變化使網路文化總是在淺層流動,難以形成深層積澱,甚至帶來一些文化亂象。
網路文化産品常常引發萬眾狂歡。許多有活力的網路文化産品往往來自於網民,而這些文化産品創作與傳播的過程也是一個萬眾狂歡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網民分享自己的思想、情緒與態度,也借此融入群體、獲得歸屬感,但萬眾狂歡也帶來新的文化趨同。儘管很多人參與網路文化産品創作與傳播的初衷是對單調文化生活的一種“反叛”,但實踐中又往往表現為文化上的跟風。因此,網路文化發展中多元化的參與最終也可能帶來新的文化趨同。而且,在一些時候這種萬眾狂歡也可能帶來群體性迷失。
網路文化産品與粉絲經濟相互推動。網路文化産品不僅繼承了傳統文化産品的盈利模式,還帶來了全新的盈利模式,比如粉絲經濟。對於網路文化産品而言,以作品或創作者為紐帶,將具有共同興趣與價值取向的粉絲連接在一起,在粉絲與作品或創作者的互動中強化粉絲的歸屬感與參與感,推動作品傳播和價值實現,這是粉絲文化形成的機制,也是粉絲經濟的基礎。網路文化産品使分散的粉絲個體集結為粉絲群體,由此帶來的一些問題也值得關注。
網路文化産品的消費差異帶來群體間的文化隔閡。許多網路文化産品都有一定的小眾性與專屬性,不同群體認同與消費的網路文化産品不盡相同。對網路文化産品消費的不同偏好,在一定程度上會帶來群體間的文化隔閡。網路遊戲就是這方面的一個典型。青少年將網路遊戲視為一種新的社交方式和生活方式,但中老年群體中很多人將網路遊戲視為“電子鴉片”,擔心青少年因網路遊戲而玩物喪志。自網路遊戲在我國誕生以來,家長與孩子因遊戲而産生的隔閡、衝突就從沒停止過。除了代際差異,在網路文化産品消費中還存在其他差異,如性別差異、地域差異、階層差異等。群體間的文化消費差異一直就存在,但在網路文化産品消費方面表現得尤為突出。從積極的方面説,這種消費差異可以帶來網路文化的多樣性;但從另一方面看,如果各群體固守自己的文化偏好,也會給社會的溝通、整合帶來障礙。
網路文化走向成熟需要實現三個轉變
就像網際網路一樣,網路文化自身也有一個成長成熟的過程。當前,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路文化,亟須包括網路文化産品在內的網路文化實現三個轉變。
實現從宣泄到內省的轉變。在網際網路興起以前,普通人往往難以獲得大眾傳播渠道,無法廣泛傳播自己的文化作品。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普通人也被網路賦予了話語權,一些人開始急切地進行自我表達,有的自我表達演變為自我宣泄。因此,在網路文化發展的早期,宣泄是普遍現象,這尤其體現在大量網民自發創作的網路文化作品中。網路文化要健康發展,必須實現從宣泄到內省的轉變,通過作品來表達對自我和社會更深刻的思考。這是網路文化走向成熟的必經階段。
實現從破壞性到建設性的轉變。網路文化在發展初期多以挑戰主流文化為主。這是因為它自身還沒有形成,必須在挑戰、改造甚至解構某些主流文化的基礎上完成自身的基本建構。網路文化表現為破壞性,還因為它是在網路這樣一個最初被認為是虛擬世界的空間中逐漸形成的,虛擬性也導致網路文化的惡搞、無厘頭等。但當網路日益成為現實社會的一部分時,曾經處於邊緣位置的網路文化從某種意義上説也在主流化。因此,未來網路文化發展更重要的任務是建設而不是破壞。
實現從娛樂至上到價值塑造的轉變。對網路文化的一個常見批評是其娛樂至上的傾向。在人人都能參與的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網民的文化創造與傳播行為呈現更大的娛樂成分。網路文化娛樂至上的傾向就像其破壞性一樣,是其在成長初期的一種表達姿態。從長遠來看,網路文化要走向成熟,需要塑造除娛樂性之外的其他價值,推動文化的傳承、社會的進步。只有具備更多元的價值塑造能力,才能使網路文化經受住時間的考驗。
(作者為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新媒體研究中心主任)
《 人民日報 》( 2017年09月10日 05 版)
(責編:楊迪、賀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