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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信辦公佈《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 微信群、QQ群等“誰建群誰負責”

發佈時間: 2017-09-08 09:49:04   |  來源: 光明日報   |  責任編輯: 王子楓

 

光明日報北京9月7日電(光明網記者李政葳)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7日印發《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網際網路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規範群組網路行為和資訊發佈,構建文明有序的網路群體空間。

  《規定》所稱的網際網路群組是指網際網路用戶通過網際網路站、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等平臺建立的,用於群體線上交流資訊的網路空間,如微信群、QQ群、微網志群、貼吧群、陌陌群、支付寶群聊等。《規定》明確,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資訊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建立健全用戶註冊、資訊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

  《規定》強調,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對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使用者進行真實身份資訊認證,建立信用等級管理體系,合理設定群組規模,實施分級分類管理,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護使用者個人資訊安全。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強調,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治理需要政府部門、網際網路企業、社會公眾等多方參與,健全完善輿論監督、社會評議、投訴舉報等手段,不斷推進行業自律規範,共同構建良好網路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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