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養老機構收費標準可自定
發佈時間: 2017-09-08 09:22:56 | 來源: 揚子晚報 | 責任編輯: 王子楓
揚子晚報訊(記者 薄雲峰)7日上午,江蘇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近日出臺的《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完善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到2020年,我省養老服務市場將全面放開,社會力量成為養老服務業發展主體,養老服務業成為我省重要的經濟增長極,老年群體的獲得感明顯增強。
讓老年群體享優質養老服務
《實施意見》共有六個方面的內容,主要圍繞深化養老服務業改革主線,明確了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細化了17項具體任務。
省民政廳、省國土資源廳、住建廳、衛計委、人社廳等部門負責人出席發佈會。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侯學元介紹,我省是全國老齡化程度最高的省份,目前,全省共有各類養老床位63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超過36張,位居全國前列。
《實施意見》緊扣“讓廣大老年群體享受到優質高效的養老服務”這一總體要求,強調要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和市場在養老服務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降低政策門檻、優化供給結構、提升服務品質、激發市場活力,為社會提供優質養老服務。
5日內答覆養老機構申請
《實施意見》提出了促進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連鎖經營的具體措施,允許其在登記管理機關管轄範圍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同時,優化養老機構設立審批流程,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審批事項,明確要求各部門不得將彼此審批事項互為審批前置條件,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在受理養老機構設立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
民辦營利性機構收費可自定
《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快建立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機制,對於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經營者自主確定;對於政府運營的養老機構,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對於國有資本投資建設的養老機構,可採用招投標、委託運營等競爭性方式確定運營方,具體服務收費標準由運營方依據政府與其簽訂的委託協議等合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