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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養老機構水電氣價執行居民標準
發佈時間: 2017-09-07 09:38:59 | 來源: 中國江西網 | 責任編輯: 王子楓
本報南昌訊 (記者陳璋)9月6日,記者南昌市物價局獲悉,為支援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增強農村社區服務功能,南昌市養老機構、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及非經營性公益服務場所使用水電氣實行價格優惠政策。
養老機構、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場所及非經營性公益服務設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日間照料中心等)用水按當地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執行,已實行階梯價格的,按當地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級價格執行。未實行“一戶一表”的,按當地居民合表用戶水價標準執行。用電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標準,即0.62元/千瓦時執行。用氣按當地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準,即現行居民用氣價格的1.05倍執行。
養老機構、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場所及非經營性公益服務設施使用自來水和管道天然氣的,有自來水初裝費的減半收取,管道燃氣安裝費按照保障性住房管道燃氣安裝費標準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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