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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 境外投資者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享同等優惠

發佈時間: 2017-09-06 10:04:17   |  來源: 法制日報-法制網   |  責任編輯: 王子楓

 

法制網北京12月23日訊 記者張維 “老有所養不會也絕不能是一句空話。”李克強總理在今年兩會後的記者會上曾明確提出要求。國務院辦公廳今日發佈的《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品質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給出實招:降低養老服務市場準入、加快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切實解決老年人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將養老護理員納入城市積分入戶政策範圍。

  降低準入門檻是《若干意見》給出的第一大政策紅利。《若干意見》明確,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應按“先照後證”的簡化程式執行。在民政部門登記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以依法在其登記管理機關管轄範圍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非本地投資者舉辦養老服務項目與當地投資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當地不得以任何名目對此加以限制。

  《若干意見》同時放寬外資準入,鼓勵境外投資者在舉辦營利性養老機構基礎上,進一步放開市場,可以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其設立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境內投資者設立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享受同等優惠政策。

  《若干意見》要求精簡行政審批環節。全面清理、取消申辦養老機構的不合理前置審批事項。申請設立養老服務類社會組織,符合直接登記條件的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不再經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加快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在《若干意見》中被明確提出:各地要因地制宜設置改革過渡期,到2020年政府運營的養老床位數佔當地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應不超過50%。政府投資建設和購置的養老設施、新建居民區按規定配建並移交給民政部門的養老設施、國有單位培訓療養機構等改建的養老設施,均可實施公建民營。

  《若干意見》指出,建立醫養結合綠色通道。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衛生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提升醫保經辦服務能力,切實解決老年人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問題。

  《若干意見》要求提升養老服務人才素質。對參加養老服務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且培訓合格的勞動者,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與養老服務人員薪酬待遇掛鉤機制。將養老護理員納入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和城市積分入戶政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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