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臺養老“雙十條”措施 著力推進居家養老服務、養老機構健康發展
發佈時間: 2017-08-30 13:14:07 | 來源: 民政部網站 | 責任編輯: 王子楓
福建省人民政府日前出臺《加快推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十條措施》《進一步促進養老機構健康發展十條措施》(簡稱“雙十條”),從政策制度上入手,積極開拓創新,完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範養老機構管理,致力解決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發展面臨的許可難、用地難、運營難、服務品質不高等重難點問題。福建“雙十條”出臺實施,將有力促進養老機構健康發展,提升養老服務的整體品質,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元化服務需求。
目前,福建省有532萬老年人口,80歲以上失能、空巢、政府兜底的老人總數在200萬人左右,到2020年老年人口預計達到615萬,約佔總人口的15%。為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進一步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完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培育壯大專業化服務組織,促進養老機構健康發展,提高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水準,有效增加老年人多層次多元化服務供給,福建省結合本省實際,研究出臺了“含金量”高、操作性強、目標明確的“雙十條”措施。
福建“雙十條”措施注重政策創新。“雙十條”在用地保障、醫養結合、運營模式、補助政策、準入門檻、服務人員保障等六個方面提出一系列創新舉措。明確經濟型養老機構用地土地用途為醫衛慈善用地;支援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與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養老機構簽約合作,設立診療延伸點,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定點範圍;鼓勵專業化服務組織跨市跨縣規模化承接、連鎖化運營養老服務設施;明確入住醫保定點養老機構的參保人員符合要求的醫療費用、床位費可使用醫保個人賬戶按標結算;明確省級補助政策由“補磚頭”向“補人頭”轉變,從今年起對符合要求的老年人每月發放不低於200元的護理補貼;明確各縣(市、區)政府可通過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方式,在每個社區設置1-2個社區助老員,承擔入戶登記老年人基本資訊和服務需求、提供應急聯動服務、協助開展文化娛樂活動等事務。
福建“雙十條”措施注重解決“養老短板”問題。解決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不足的問題。明確新建住宅區按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區按每百戶不少於15平方米的標準配建或配備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到2020年,城市社區每萬人擁有養老服務設施達到500平方米以上,實現居家社區基本養老服務全覆蓋。解決專業化服務組織持續運營難的問題。明確專業化服務組織運營居家養老服務站,由政府無償提供場所;運營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由政府無償提供場所3年。從今年起,提供失能老年人照料服務的民辦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享受每年每床1200元的護理型床位運營補貼。解決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品質不高的問題。規範居家社區養老專業化服務標準、服務內容,細化提供緊急救援或應急救助服務、到府看病或康復護理服務、家政服務、日間照料服務、助餐助浴服務、代購代辦服務、心理諮詢或聊天服務、健康教育服務等八類基本養老服務,促進養老服務精準對接服務需求。解決政策措施落地落實難的問題。通過建立健全目標管理機制、督查考評機制、定期評估機制、星級評定機制和退出機制等五項工作機制,確保全面提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品質,提高老年群眾滿意度。解決已建養老機構許可率低的問題。要求各市、縣(區)政府在“雙十條措施”出臺實施1個月內完成未取得許可養老機構的全面排查工作,重點檢查房屋建築安全、場所消防安全等情況。根據排查情況,按照優化簡化的流程為符合條件的辦理設立許可。解決盤活用好鄉鎮敬老院問題。明確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或社會組織規模化承接、連鎖化運營鄉鎮敬老院,優先保障特困人員入住需求。明確今、明兩年對鄉鎮敬老院床位使用率達到50%以上的縣(市、區),省級財政分別按30萬元、20萬元標準分檔給予一次性獎補。解決養老機構運營虧損、醫養融合不夠等問題。從2018年起,對上一年度投入運營的護理型床位提高補貼標準。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服務失能老年人的護理型床位運營補貼標準從每床2000元/年提高到2400元/年;營利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達到30%以上的,以實際入住的失能老年人床位數按上述標準給予床位運營補貼。(根據福建省民政廳資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