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惠民 >

傳播健康教育資訊今後要註明資訊來源 魚龍混雜的“健康專家”該歇歇了

發佈時間: 2017-08-30 10:19:27   |  來源: 北京晚報   |  責任編輯: 袁偉軒

 

本報訊(記者代麗麗)如今,健康科普資訊滿天飛,從“用綠豆治百病”的張悟本,到前不久被曝光的“醫藥廣告表演專家”劉洪濱,“健康專家”層出不窮,魚龍混雜,到底該信誰的?公眾陷入了迷茫。今後,“專家”出來説話可要小心些了。國家衛計委日前印發的《關於加強健康教育資訊服務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後傳播健康教育資訊,要註明資訊來源和作者、審核者身份。

    在昨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宋樹立介紹,當前人民群眾對健康的需求越來越高,健康資訊、健康知識的內容和形式、傳播的平臺渠道也更加複雜多樣。而與此同時,各傳播平臺上的健康知識資訊品質水準參差不齊,廣大的健康教育工作者和社會各界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是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於健康資訊的需求相比較還有明顯的不足。

    國家衛生計生委強調,提供健康教育資訊應該遵守科學性、準確性和適用性的原則,內容正確,可靠。如果是屬於個人或者新穎的觀點應當有同行評議或者有説明。針對公眾關注或者急需解決的重點、熱點問題要及時解讀或回應,要規範健康教育資訊服務各個環節,在生成、傳播整個過程當中,要註明資訊的來源和出處,註明作者和審核者的身份,註明資訊發佈修訂的日期以及科學依據,這樣給公眾整個資訊的全貌,來幫助公眾準確地辨別資訊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要加大資訊教育資訊化建設力度。

    在資訊監管方面,首先要嚴抓衛生計生系統內監管,建立健全衛生計生機構和人員健康資訊服務監管工作機制,對違法違規、違反倫理道德開展健康傳播活動的,按照衛生計生部門有關規定,或者配合相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同時,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資訊的輿情收集和研判工作機制,通過公共衛生12320熱線、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接受對健康相關虛假資訊的舉報,對重要線索及時查處,對突發事件及時回應。在加強內部監管的同時要深化與相關部門的合作,完善日常的溝通協作機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打擊健康資訊領域的謠言。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