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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不得限制患者去藥店購藥

發佈時間: 2017-08-15 16:06:17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袁偉軒

  (記者衣曉峰)黑龍江省政府日前出臺的《全省藥品生産流通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指出,醫療機構按藥品通用名稱開具處方,並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

  《意見》明確,要提高藥品品質療效,促進醫藥産業結構調整,保障藥品有效供應,完善短缺藥品監測體系,在全省建立15個短缺藥品監測點,堅持監測哨點定期報告制度,建立短缺藥品監測常態機制。要完善藥品採購機制。強化公立醫院網上規範採購藥品的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在藥品集中採購工作中的參與度。對直接挂網(議價)藥品,鼓勵以市(地)為單位聯合議價採購,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鼓勵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展跨區域和專科醫院聯合帶量、帶預算採購,進一步發揮集中批量採購規模優勢,有效降低藥品價格。要推進“網際網路+藥品流通”。規範哈藥人民同泰等大型零售連鎖企業網際網路零售服務,推廣“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多種新型配送方式。

  《意見》指出,要進一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做好取消藥品加成的測算工作,與提高醫療服務價格同步實施,具備條件的可探索將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要將醫藥費用控制情況與公立醫院財政補助、評先評優、績效工資核定、院長評聘等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