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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20號起,小事故不撤離?“添堵”罰200!

發佈時間: 2017-07-20 10:25:24   |  來源: 黃河新聞網   |  責任編輯: 張豐

 

  7月19日,太原市召開道路交通安全第二季度工作例會暨交通事故快處工作推進會議,決定從7月20日起對小型交通事故試行新規。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和城市道路建設的快速發展,省城機動車保有量持續急速增加,截止今年6月份,省城機動車保有量已經達到了135萬餘輛,駕駛人160萬餘人。現在,省城機動車還在以每年14.5萬餘輛的速度增長。因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擁堵現象日趨嚴重。據統計,2016年省城城區共接報各類道路交通事故183831起,日均503起。其中有大部分事故均造成了道路擁堵。

  以省城快速路高峰時期的濱河東西路、東西南北環線、建設路、并州路、長風街、龍城大街為例,每發生一起輕微車損的交通事故,如果不及時撤離現場,事故車輛每停留1分鐘,後方滯留車輛會達到一公里。可以説,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擁堵的環境狀況,給出行的社會公眾帶來多種不便,也給城市交通管理帶來了不小的壓力。

  目前,省城“快處中心”在疏堵保暢、提升交警和保險服務水準成效初步顯現。截止至今年6月底,省城的5個中心共處理道路交通事故53108起,減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堵點53108個,涉及事故車輛106216台,識別保險欺詐案件101起,涉及金額63.36余萬元,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63.36余萬元。

  因為受傳統事故處理觀念的制約,目前“快處中心”事故日均處理量僅佔全市接警量的20%。快處機制的實行,對緩解省城道路交通環境壓力,減少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擁堵,節約交通出行成本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為此決定從7月20日起,將率先以迎澤一大隊、小店二大隊、萬柏林一大隊、尖草坪一大隊為試點,凡在以上四個交警大隊轄區範圍內發生的,僅造成車輛損失、不涉及人員傷亡與車外財物損失、基本事實無爭議且車輛不經施救能安全行駛的財損交通事故,122指揮中心及各大隊分指揮中心一律引導當事人到就近的快處中心處理。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以上四個轄區大隊民警到達現場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以及《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理賠的公告》有關規定,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人有其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一併處罰。同時,責令當事人到快處中心處理事故。(記者 錢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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