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鮮放開吃 可能變絕命毒食
發佈時間: 2017-06-28 09:39:52 | 來源: 北京晨報 | 責任編輯: 王子楓
夏季正是大量海鮮上市的季節。特別是貝類海産品,是夏日餐桌上最佳啤酒伴侶之一。不過,最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公告提醒,近期由於我國南方部分海域發生赤潮,食用貝類的安全風險加大,容易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其實,不只是貝類,其他海鮮在食用時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每年夏季都有食用海鮮導致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很多人在吃海鮮時也會有點擔心。海鮮究竟怎麼吃才安全?
食藥監:海鮮攤主應如實公佈貝類産地等資訊
赤潮是海洋中某些微小的浮游藻類、原生動物或細菌,在一定條件下暴發性繁殖(增殖)或高度聚集而引起的一種生態異常現象的總稱。有毒赤潮中的赤潮生物能夠分泌麻痹性貝毒、下痢性貝毒、神經性貝毒等毒素。
麻痹性貝類毒素是我國海洋赤潮毒素中最常見的毒素之一,約佔藻毒素引起中毒事件的87%。據統計,全球每年因麻痹性貝類毒素而引發的中毒事件約為2000起,死亡率達15%。
麻痹性貝類毒素進入貝類體內後,對貝類本身無害。被人攝入後,易被胃腸道吸收,且難以被人的消化酶所破壞,人一旦食用含有麻痹性貝毒的貝類,毒素很快在體內釋放,引起人體神經肌肉麻痹,輕者出現口唇麻木和刺痛感、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狀,重者可導致呼吸肌麻痹而死亡。目前,尚無針對麻痹性貝類毒素的特效解毒方法。
國家食藥監公告強調,食用農産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要查驗貝類産品産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留存入場銷售者的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複印件,並承擔購買者食用後中毒賠償等相應法律責任。貝類産品銷售者、餐飲服務提供者要落實進貨查驗記錄製度,如實記錄貝類産品和供貨商的相關資訊,保存相關憑證。銷售貝類時,應當在攤位(櫃檯)顯著位置如實公佈貝類産品名稱、産地、供貨商等資訊。不得採購和銷售來源不明以及禁止採捕和銷售區域的貝類。出現因銷售貝類産品中毒等問題,銷售者、餐飲服務提供者要承擔賠償責任。
與此同時,食藥監也提醒廣大市民,購買貝類等水産品時,應選擇大型、正規的超市或市場購買。沿海地區的消費者在毒素爆發高峰期不要採購和購買食用野生的貝類。烹飪貝類時,要煮熟煮透,單次食用量不宜過多。如發現誤食,出現中毒症狀的,應儘快前往醫院進行救治。發現市場和餐飲單位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貝類産品的,可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