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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後生活垃圾分類進入“強制時代”

發佈時間: 2017-04-14 19:02:12   |  來源: 中國網——健康中國   |  責任編輯: 李曉憲

  三年後生活垃圾分類進入“強制時代”

  中國網健康訊(李曉憲 王金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要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並在46個城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同時對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終端處置都提出了具體規劃。

  “所謂強制,隱含的意思就是界定了垃圾分類的責任,明確了我們每個人都是垃圾的産生者,要對這些垃圾負責,否則就要受到一定的約束。”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劉建國解讀説,“但根據國內的現實情況,估計短時間內可能還是會將強制性手段與激勵性措施結合起來,雙管齊下,讓居民儘快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達到35%以上。

  生活垃圾到底應該怎麼分?

  生活垃圾,是固體廢物中的一種。垃圾分類則是指按照垃圾的成分、屬性、利用價值、對環境影響以及現有處理方式的要求等,將垃圾分離成不同類別,為後續的科學處理提供基礎,有助於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

  

  生活垃圾分類,具體應該怎麼分呢?“目前比較流行的有二分法,比如幹垃圾與濕垃圾,或不會爛的垃圾與會爛的垃圾;有三分法,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還有四分法,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其實,世界各國的垃圾分類方法不盡相同,這需要因地制宜。”劉建國解釋説,“比如,日本的生活垃圾分類非常細緻,一個礦泉水瓶,瓶蓋、瓶身、標簽都是要分別投放的,鋁塑包裝上面的一層塑膠膜要揭下來,再把其餘的紙和鋁分離下來,擦乾、撫平、綁好,積累之後分別投放。但他們的易腐垃圾並不單獨分離,而是與其他垃圾混合到一起送到焚燒廠。生活垃圾分類是個完整的系統,包括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後端有什麼樣的處理設施,我們就要實事求是地在前端設置什麼樣的分類方式,否則分類出來沒地方去,還是要混合在一起。”

  此次發佈的《方案》對於生活垃圾分類方式並未提出一個固定的模式,而是要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出臺辦法,給出的參照方法是分為包括廢電池、廢熒光燈管等有害垃圾,包括餐廚垃圾在內的易腐垃圾以及包括廢紙、廢塑膠等在內的可回收物三類。但《方案》強調“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

  如何提高全民參與程度,也是擺在生活垃圾分類面前的一個問題。

  “這是習慣養成的問題,它與社會整體的進步相關,涉及到人的心理、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因素,改變習慣需要時間。在日本,活動中心、運動場所等公共空間裏,很多是沒有分類垃圾桶的,需要自己帶著相應的收集容器,把垃圾帶回家再投放。日本垃圾車的收集是定時的,錯過了只能等下一次,於是一些家庭把冰箱下面一層專門用來凍垃圾。對於我們來説,這些是不可能馬上做到的,我們需要耐心,需要循序漸進。但現在必須明確的是,垃圾分類是每個人的責任,我們要多反思自己,不要把責任一味推給他人。”

  “生活垃圾分類不等於減量,但有助於減量。分類可以倒逼前端立法、執法、制度、規範的逐步完善,比如生活垃圾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包裝廢物管理條例的出臺,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的實行,快遞行業、餐飲行業作業規範的制定等。生活垃圾分類也可以引導居民養成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的習慣,埋下環境保護的種子。”劉建國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