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個省級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辦法出臺
發佈時間: 2017-03-28 16:26:31 | 來源: 人民網 | 責任編輯: 袁偉軒
今天上午,記者從有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浙江省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辦法》于近日出臺。該《辦法》係全國範圍內首個專門規範公共數據的省級政府規章。《辦法》積極破除電子材料法律效力障礙,破除“資訊孤島”、“數據孤島”問題,推進資訊共用,推進電子政務集約化。
據浙江省政府副秘書長陳廣勝介紹,為方便群眾網上辦事,充分實現“數據跑腿”,《辦法》此次專門就電子申請、電子簽名、電子證照、電子歸檔等做了一列規定,用規章為電子政務的技術應用撐腰。
《辦法》規定,除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各級行政機關都應當接受能夠識別身份的以電子方式提出的申請,且不得同時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履行紙質或者其他形式的雙重義務;按照安全規範要求生成的電子簽名,與本人到場簽名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為法定辦事依據和歸檔材料;各級行政機關使用電子印章系統,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放電子證照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等。
針對辦事過程中“證明多、證明難”的突出問題,《辦法》規定可以通過公共數據平臺提取、確認證明材料的,行政機關不再另行要求申請人提供內容相同的證明文件。
陳廣勝告訴記者,為了破除資訊孤島,《辦法》對公共數據獲取、歸集、共用、開放、應用等各個環節的管理作了規範,明確了公共數據統一編目、逐級歸集的要求,要求形成公共數據資源目錄,並將目錄中的數據歸集到公共數據平臺,實施人口、法人單位、公共信用等綜合數據資訊資源庫建設。《辦法》規定,公共數據採集必須要做到“一數一源”,數據開放應採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易於獲取和加工的方式等。
針對以往政府資訊化建設中出現的業務專網建設過多、過亂的問題,《辦法》要求對電子政務網路、政務雲平臺、公共數據平臺和容災備份中心等建設實行統一規劃,明確各級行政機關不得新建業務專網,已有業務專網經合理分類後併入電子政務網路;公共數據平臺由縣級以上政府建立,其他各級行政機關不得新建、擴建、改建獨立的數據中心。
據悉,3月初,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發佈了第一批《省級公共數據共用清單》,向各級行政機關、行政服務中心先行開放了29個省級部門、2600余個公共數據項的共用許可權。于2014年6月開通的浙江政務服務網作為全國最早的省級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目前已匯聚了全省3300余個政府部門網上服務資源,僅後臺開設的工作人員賬號就超過10萬人。(王麗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