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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日醫療居留簽證

發佈時間: 2017-02-21 14:36:31   |  來源: 攜康長榮   |  責任編輯: 郭江

 

  赴日醫療居留簽證是駐外使館針對那些為了在日本接受治療而訪日的外國患者及其隨行人員簽發的簽證。簽發赴日醫療居留簽證需要有身元擔保機構發行的“醫療機構就診計劃證明書及身元擔保機構出具的身份擔保書”。攜康長榮作為醫療協調機構、經濟産業省許可註冊的身元保證機構,刊登在外務省網站的身元保證機構一覽表。可以為那些希望在日本治療的國外患者提供包括身份擔保書在內等資料並協助辦理赴日醫療居留簽證。

  注:赴日醫療居留簽證詳情請通過外務省主頁進行確認。

  取得赴日醫療居留簽證的服務流程

  1、由日本的醫療機構決定接收患者。

  2、由攜康長榮對患者和陪同人員提供的資料實施審查。

  3、確定就診日程後,由攜康長榮向患者提供“醫療機構就診計劃證明書及由身元保證機構出具的身份擔保書”等所需資料。

  4、請將攜康長榮提供的資料和患者方面所準備的資料一起提交給患者居住國的日本大使館等機構,申請簽證。(申請赴日醫療居留簽證所需的資料請通過外務省主頁進行確認。)

  注意事項

  該服務中,攜康長榮作為身元擔保機構對患者和陪同人員身份進行擔保,並非由此保證患者和隨同人員的醫療簽證可以簽發。

  辦理赴日醫療簽證相關費用詳情請具體諮詢。

  聯繫我們:400-067-0509 / 010-84865161

  郵箱:biyanan@xkmed.com

  赴日醫療相關流程

  攜康長榮日本子公司獲得日本國醫療簽證邀請函申請管理號:B-047

  1、前期諮詢

  2、收集患者病例資料

  3、確定接收醫院

  4、XKmed與醫院共同出具身元保證書(擔保函)

  5、申請醫療簽證

  6、赴日

  簽證申請手續資料準備

  外國患者等在日本駐外使領館申請簽證時,請提交以下材料。(同伴者請提交以下1~3及6。)另外,外國患者等因住院治療必需居留90天以上時,外國患者必須以本人住院的日本醫療機構的職員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親屬為代理人,從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取得以下7“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並與其他提交材料一起提交給為其管轄範圍的日本駐外使領館。

  (1) 護照

  (2) 赴日申請表

  (3) 照片(4.5cm×4.5cm白色背景)

  (4) 醫療機構發行的受診等預定證明書及身元保證機構發行的身元保證書

  (5) 證明具有一定經濟能力的材料(銀行存款證明書等)

  (注:根據外國患者等的國籍,提交材料會有所差異。具體的提交材料,請向管轄您居住地區的大使館或總領事館查詢。)

  (6) 戶口簿複印件

  (7) 暫住證(只限于戶口不屬於當地管轄區內的申請)

  (8)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因住院接受治療,必需居留90天以上時)

  (9)“治療預定表”(因需多次治療必需訪日時)

  攜康長榮擁有豐富的海外醫療轉診經驗以及日本最大規模的醫療機構網路資源,為希望在日本診斷、治療的海外患者提供一站式的服務。

  本公司取得了“國際醫療協調機構”的正式認證。為了讓外國患者能夠安心在日本接受治療,我們正在不斷提高服務品質,給患者有溫度的醫療。(關於“國際醫療協調機構認證”的詳情請閱讀本網頁)

  赴日醫療相關服務

  一、選配合適的醫療機關。結合患者的病情以及客戶的希望要求,為客戶介紹醫療機構。

  二、從出國前到回國為止的一站式服務。從赴日到回國為止的服務支援。

  三、輔助辦理赴日醫療居留簽證。協助患者、同行人員取得赴日醫療居留簽證。

  四、24小時365天應對。在日本居留期間,可使用中文、英語的24小時呼叫中心服務。

  五、口譯與筆譯服務。日常生活翻譯以及專業醫療翻譯。

  六、輔助辦理支付服務。可以代辦向日本醫療機構的費用支付。

  七、第二次診療意見。外國人患者和家屬不需來日本,只需將患者的病情告知攜康長榮即可由日本醫療機構提供第二次診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