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為天然飲用水開採劃定流量上限
發佈時間: 2017-01-20 14:00:03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郭江
記者19日從“西藏飲用天然水團體標準”正式實施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保護水源開采地生態環境,保障下游民眾正常生産生活,西藏劃定每個水源點開採上限為地表流量的30%。此外,西藏所有水企沒有在冰川直接取水現象,水源均來自於地表徑流。
西藏被譽為“亞洲水塔”,平均年水資源總量達4394億立方米,佔全國的16.5%,是中國水資源豐富的地區。而西藏天然飲用水具有純凈、優質、無污染等獨特優勢,是世界公認的最好淡水資源之一。近年來,西藏在持續推進天然飲用水標準體系建設的同時,不斷加大對天然飲用水開發地的生態保護,將“西藏好水”打造成綠色産業。
西藏自治區環保廳廳長助理廖海清表示,西藏天然飲用水無任何化學生産過程,只是對天然水的過濾、殺菌等,更應保護水源地環境,在開採過程中嚴格執行自然保護區不予開採,未徵求當地民眾同意的情況下不予開採等,尊重民俗、保護生態。廖海清説:“良好的生態環境才能為天然飲用水開發提供純凈優質的水源”。
廖海清表示,除劃定水源點開採上限外,還實施了劃定天然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定期開展水環境品質監測、嚴格水資源開發程式等一系列措施,確保水資源“綠色”開採。
西藏好水行業協會會長岳志強也表示,通過實施“西藏飲用天然水團體標準”,加快天然飲用水標準體系建設,也將約束企業更加注重産品品質,促使企業保護好優質水源。
據悉,“西藏飲用天然水團體標準”于2016年10月發佈,並於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通過標示不低於3200米的高海拔取水口、獨有的特徵性指標以及更嚴格的理化指標和污染物指標,體現西藏好水的純凈、優質,將推動西藏天然飲用水産業高起點發展,提升産品市場競爭力。(劉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