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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法五大亮點

發佈時間: 2016-12-27 08:43:23   |  來源: 中國網-健康中國   |  責任編輯: 李曉憲

  中國網健康訊(李吉保 杜昊芃)1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部全面、系統體現中醫藥特點的綜合性法律,將黨和國家關於發展中醫藥的方針政策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將人民群眾對於中醫藥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形式體現出來,對中醫藥行業

  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中醫藥法主要有五大亮點。

  亮點一,明確了中醫藥事業的重要地位和發展方針。中醫藥法規定,中醫藥事業是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將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實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同時,發展中醫藥事業應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與優勢。

  亮點二,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制度。由於中醫藥具有鮮明特色,反映出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認識,因而需要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制度。中醫藥法在多個方面對現有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創新,包括將中醫診所由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允許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要,憑處方炮製市場上沒有供應的中藥飲片等。

  亮點三,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的扶持力度。當前,我國中醫藥事業發展雖取得了顯著成就,但與人民群眾的需求相比仍然總量不足,服務能力薄弱。為此,中醫藥法進一步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的扶持力度,明確縣級以上政府將中醫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等。

  亮點四,加強對中醫藥的監管。針對目前中醫藥行業中存在服務不規範、中藥材品質下滑等問題,中醫藥法也做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包括加強對中醫醫療廣告管理,加強對中藥材生産流通全過程的品質監管,建立追溯體系等。

  亮點五,加大對中醫藥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針對一些中醫藥違法行為,中醫藥法也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於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違法行為,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處罰外,情節嚴重的,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有技無證”也可獲醫師資格

  長期以來,在很多醫療資源匱乏地區,民間中醫為維護百姓健康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由於無法獲得行醫資格,往往在治病救人的同時面臨著“非法行醫”的窘境。此次出臺的中醫藥法,對中醫醫師準入進行了改革,規定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和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經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值得一提的是,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盲人按摩行業一直遊走在“灰色地帶”。王國強表示,盲人醫療按摩既是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組成部分,也是中醫藥服務的有益補充,促進該行業規範發展意義重大。對此,中醫藥法明確規定,獲得資質的盲人可依法以個人名義開辦按摩店,或者在醫療機構內提供醫療按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