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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險為啥要為“輕症”買單?

發佈時間: 2016-11-28 09:40:09   |  來源: 北京晚報   |  責任編輯: 郭江

  原標題:重疾險為啥要為“輕症”買單?

  重疾險,顧名思義就是對重大疾病的保險保障。而近年,越來越多的新重疾險在保障重疾的同時開始將輕症也作為理賠重點。輕症賠付的種類和比例在重疾險內也越來越高。輕症設計還讓大病早治成為可能,同時也減小了疾病惡化的可能。

  重疾險為“輕症”買單

  近年來很多人願意去香港選購境外重疾險,除了匯率因素外,很大一個原因是境外重疾險所保障的疾病種類多。不過,只要研讀條款就會發現,境外重疾險中,很多疾病都是所謂的“輕症”。這也説明不少投保者認為,輕症發生的概率並不比重疾小,有了這個保障才更為安心。

  不過,目前越來越多內地的重疾險將多種輕症賠付納入了保障範圍,所保障的疾病種類越來越全面。通過保險條款中對輕症的描述可以發現,輕症可以通俗理解為重大疾病早期發展階段或者重大疾病可採取先進技術微創治療的階段。也就是説,輕症依然需要早期發現和積極治療,才能防止輕症。而輕症的治療,恰恰需要保險發揮作用。

  此外,輕症的賠付是為了降低重大疾病的賠付門檻,減少理賠糾紛,這種設計對於客戶的好處顯而易見,輕症可以賠付一筆治療費用,而且不佔用重疾保額,也就是説輕症賠付了也不影響後期的重疾賠付,重疾保額可以再次賠付,給予更多保障。

  多倍賠付減輕家庭負擔

  得病,會對一個家庭經濟造成直接影響。一般來説,目前保監會規定的必須包含的重疾種類有25種,輕症疾病的種類在8種到40種之間。比如急性重症胰腺炎治療費用就有5萬至50萬。嚴重心肌病就需要10萬至40萬。隨著醫療水準進步,壽命延長,客戶罹患多次重疾的風險相應增加。舉個例子,患過心血管疾病的人,心臟對其他器官的供血將受到影響,導致各器官將由於營養缺乏或者廢物無法排出而容易遭受疾病侵害。完全可以消耗掉一個家庭大部分財富。

  購買保障全面的重疾險將可以為一個家庭疾病風險提供未雨綢繆的保障。以12月上市的新華保險“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險”為例,記者看到其中提供50種輕症、70種重症及身故賠付保障,對多種輕症都提供保障。這款重疾險也是目前該公司保障最為全面的一個産品。除了在輕症方面的亮點外,客戶如果10 年內發生重疾或身故,可獲得50%基本保額的關愛保險金。

  目前一些重大疾病保險的設計中,當被保險人首次確診患重大疾病後,僅能得到一次性賠付,保險責任便結束,患者也無法再次購買其他重大疾病保險,一旦再次罹患重大疾病,則完全失去保險保障,新華多倍保障重大疾病産品解決了這個問題。該産品將疾病分5組,輕症每組確診給付20%保額,給付5次達100%保額後,豁免保費,合同繼續有效。重症每組確診,其中癌症最高給付300%保額,可賠多次;其他重疾給付100%保額,可賠4次。此外,保單前10年內確診初患重症多賠付50%保額,少兒10年內多賠付100%。繳費期是10年並保障終身,首年保費大概是萬餘元。

  重疾險越早購買越好

  為什麼説選購保險越早越好?眾所週知,保費和風險成正比。提早購買保險,保費便宜;年齡越大繳費越貴。40歲的保費可能是20歲的1.5甚至2倍,而享受保障的年限反而短了。越早購買,家庭的負擔越小。

  統計數字顯示,保險行業重大疾病平均索賠年齡是42歲,而不是我們想像的60或70歲。很多人一直因為猶豫而沒有及時為自己選購一份保險。當有一天真正需要的時候,保險公司在核保環節中,需要掌握投保人的身體情況,而有部分人群卻因為疾病而面臨被拒保的無奈。目前,大部分保險産品的投保年齡上限都是65歲,養老險、重大疾病險的年齡上限則為60歲,可供選擇的産品十分有限。因此,在自己年輕時未雨綢繆更為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