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將出臺規定保護老年人權益即日起徵求意見
子女不得強行對父母分開贍養
發佈時間: 2016-11-07 14:20:06 | 來源: 生活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6日,記者從黑龍江省政府法制辦獲悉,黑龍江省將出臺《黑龍江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修訂意見。12月3日前,市民可以通過登錄省政府法制資訊網、信函、電子郵件等3種方式提出意見。
老年人自主選擇養老方式
《條例》草案送審稿規定,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老年人有權自主選擇其他養老方式。贍養人不得違背老年人意願將老年人與其配偶分開贍養。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以電話、網路、書信等方式問候老年人。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老年人離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對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虐待老年人或者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由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教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子女要求資助老年人有權拒絕
老年人對個人投資的住房、債券、股票、基金、投資型保險和汽車等財産,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向老年人索要財産,或者以各種方式要求老年人給予經濟資助或物質幫助的,老年人有權拒絕。對於家庭成員盜竊、詐騙、搶奪、侵佔、勒索、故意損毀老年人財物,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住房保障應優先照顧老年人
政府在實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應當優先照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不按規定履行優待義務或不明示優待服務內容的,由縣級以上民政、老齡工作機構、住房和城鄉建設、旅遊、文化、衛生和計劃生育、交通運輸等部門按職責責令改正;主管部門不履行管理和監督職責的,由同級老齡工作機構督促履行職責或提出工作建議。
支援有條件的高校接收老年人學習
在公共體育設施及企業、事業、院校興辦或支援的體育健身場所,應當設置適合老年人體育健身活動的設施,給予老年人免費或價格優惠待遇。倡導和支援有條件的各類高等院校向老年人有序開放,接收有需求的老年人入校學習,旁聽各類講座、論壇、報告會等。
公園、城區主要街道兩側、居民小區等公共場所,應當設置老年人休息座椅;養老機構、老年人活動場所應當設置安全輔具。火車站、汽車站、地鐵站、港口客運站、飛機場的候車(船、機)室應當設置老年人專用座椅,城鄉公共交通工具應當設置一定數量的老人座席。
加快老年人家庭無障礙改造
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推動和扶持老年人家庭無障礙設施的改造,加快推進坡道、電梯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改造。
推進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化,各類具有為老年人服務功能的設施全面向老年人開放。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要納入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充分利用農家大院、農村社區等建設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動站等養老公共服務設施。
3種方式提出意見
一、登錄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資訊網(www.hljfz.gov.cn)“互動交流-立法意見徵集”欄目。
二、將信函郵寄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山路202號,郵遞區號:150001。
三、電子郵箱:fzbjiangtao@163.com。(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