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媽媽們,這些用藥誤區你中招了嗎?
發佈時間: 2016-10-25 14:34:12 | 來源: 新京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創意攝影/記者 王遠征
孕期不能吃藥,有病也要忍;寧可吃中成藥也不要吃西藥;即便吃藥也要減量服藥……曾經或正在做準媽媽的你,有過這些想法嗎?多名專家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上述想法均是誤區,很可能對準媽媽和寶寶造成傷害。臨床用藥過程中,醫生和藥師對孕婦用藥的品種選擇、藥物本身的性質、用藥劑量和用藥持續時間、給藥途徑等都會做充分的考慮。
10月是全國安全用藥宣傳月,除了老人、兒童這兩類特殊人群,孕婦安全用藥也被列入重點宣傳之列。
孕期生病不可避免的話,究竟該如何安全用藥?且聽專家們來為您支招。
用藥有顧慮,只因準媽媽“變了”
都説孕婦事兒多且敏感,這句話還真沒説錯,因為懷孕導致身體發生變化,就連用藥也與非妊娠期有明顯的區別。
海澱區婦幼保健院産科主任賈紅梅解釋,藥物進入體內要經過吸收、分佈、代謝和排泄幾個階段。在吸收方面,由於孕期身體激素水準較高,會影響消化道的蠕動能力,讓藥物在消化道內停留時間變長,吸收更充分。從分佈而言,由於懷孕後血液會變得比孕前稀釋,血液內游離藥物增多,導致藥物活性增加,同樣劑量的藥在孕婦身上效果會更明顯,特別是懷孕32周以後。
在代謝和排泄方面,孕期尤其是孕末期雌激素水準非常高,會影響肝酶系統的活力,導致肝臟解毒能力下降,容易發生藥物蓄積中毒。整個孕期腎臟血流量增加,加速了藥物從腎臟排出,這意味著藥物的半衰期變短,平時需要4個小時被排泄出的藥,孕婦可能只需要3小時。
儘管如此,並不意味著孕期生病就不能服藥。賈紅梅強調,胎盤有屏障作用,可避免很多藥物與胎兒有親密接觸。“只有分子量特別小、溶脂性高、與血漿蛋白結合律較低的藥物才能通過胎盤達到胎兒,所以很多藥服用後不一定對胎兒有影響。”
選擇要謹慎,懷孕前三月最關鍵
孕期用藥除考慮藥物因素以外,還要考慮服藥時間與孕周的關係。整個孕期包括圍著床期(受精後的兩周)、胚胎期(受精後第15天到第八周)、胎兒期(第九週到足月)。
“藥物致畸時期最關鍵就在於胚胎期。”賈紅梅指出,重要器官的分化在胚胎期,各種因素作用都容易引起異常,是藥物致畸敏感期。比如,小孩的心臟發育敏感期為3周多到6周,如果這時服用與心臟畸形有關的藥物,危害會比較大。因此,懷孕前三個月儘量少用藥的説法是有科學依據的,這時應減少有害藥物用藥,尤其是自行使用一些不明確的藥。
在國際藥學史上曾出現過因用藥不當發生的嚴重問題,比如海豹式嬰兒,正是由於用藥不當致使胎兒殘疾;還有國內曾出現由於用藥不當造成不可逆性的藥物性耳聾。北京愛育華婦兒醫院藥劑科副主任肖艷萍也強調,即便是在胎兒期的孕9周-27周時,器官仍在繼續分化發育,藥物的副作用會引起胎內器官發育異常,比如發育遲緩等。到孕晚期,藥物對胎兒的損害特徵則主要表現為毒副作用,與藥物代謝相關,如一些藥物可以引起新生兒黃疸等。
有病別死扛,用藥先看説明標注
在一些寶寶論壇裏,很多孕婦都在詢問,自己生病了到底能不能吃藥,不吃藥硬撐著行不行?賈紅梅告訴記者,在她接診的孕婦裏,大部分人都是抱著這樣的想法。
“生病死扛絕對是一個誤區,不但對孕婦造成傷害,對孩子也反而不利。”賈紅梅舉例,曾有孕婦被明確診斷為陰道炎,但因擔心藥物對胎兒有影響而自行停藥。陰道感染導致胎膜早破,孩子未足月就早産,而且出生後被確診為敗血症。
評價藥物對孕婦和胎兒的危害程度時,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頒布的標準是將常用藥物分為A、B、C、D、X級共五類。賈紅梅表示,目前中國採用的也是這種藥品分級標準,藥典和用藥手冊後面都會附上常用藥品的分級,但目前國內的有些藥品説明書標注並不規範,沒有分級標識,僅標注為“孕婦慎用或禁用”。廠家出於規避風險的原因,一些常規的B類用藥也會被標注為慎用或禁用,造成臨床醫生需要向孕婦多做一些解釋工作。比如甲硝唑,很多病都需要用到這個藥,屬於B類藥,但説明書上寫的“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 專家答疑
孕期發燒如何處理?
愛育華婦兒醫院內科主任醫師高秋蓮:臨床上,發燒分為感染性和非感染性發燒兩大類,大多是由細菌、病毒、支原體、螺旋體、真菌等引起的感染性發燒,最常見的是呼吸道感染、腸道感染和泌尿系統、婦科感染等。高熱會對孕早期和孕中期影響明顯,造成畸形,嚴重者可導致胚胎死亡。體溫增高1.5℃,可造成胎兒腦組織停止發育,升高3℃可造成腦組織的死亡,孩子出生後可能出現智力低下、記憶力和反應力差等。
在發燒早期,如果是病毒感染,孕婦體溫在38℃以下可以不用藥物治療,多喝水,充分休息,吃一些容易消化和清淡的食物,可採取物理降溫,體溫一般能下降。病毒性感染到後期易合併細菌感染,高熱(39℃-40℃)孕婦應及時到醫院就診,確定發燒原因。
孕期口腔疾病如何處理?
賈紅梅:懷孕可能會導致牙周炎發展更迅速、嚴重,細菌和毒性産物就會通過血液進入血液迴圈中,到達人體的各個器官,有可能引發宮縮引起早産。因此,孕婦不可忽視口腔問題,有牙病不能硬挺著,一定要及早去看口腔科醫生。
■ 孕期用藥原則
1.嚴格遵醫囑用藥,不要自主用藥,不擅自停藥或改變服用劑量。
2.儘量選擇A類和B類藥,除非特別斟酌利弊才使用C類藥物。
3.儘量使用單一製劑而非複合製劑,不建議使用中成藥,因為其成分複雜;單獨用一種藥有效就不要合併用藥。
4.老藥有效就儘量避免用新藥。
5.如果用藥確實會對胎兒有危害,而且又必須用藥,孕婦應先終止妊娠再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