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衛生計生系統劃定“十不準”
發佈時間: 2016-09-13 15:44:19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訊 (記者衣曉峰 方慶偉)黑龍江省衛生計生委近日制定衛生計生系統領導幹部“十不準”和醫務人員“十不準”,通過整章建制、正風肅紀、強化責任追究等方式改善行業作風,保障醫療安全,切實維護百姓就醫的合法權益。
對領導幹部規定的“十不準”是:不準干預和插手藥品、醫療器械採購、招投標等市場經濟活動;不準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衛生行政許可和審批等事項;不準干擾正常的醫療衛生監管、衛生執法等活動;不準為親屬及其他人員在所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謀取私利;不準未經批准在衛生計生社會組織等單位兼職、取酬;不準利用職權或職權上的影響搞團夥、小圈子,插手人事安排;不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不準借婚喪嫁娶及其他名義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不準以各種名義濫發錢物,講排場、搞鋪張浪費;不準瞞報、遲報、謊報突發事件、重大事故。
對醫務人員規定的“十不準”是:不準開大處方和亂開方;不準索取、收受患者及親屬紅包、物品和接受宴請;不準利用執業之便收受各種名義、形式的回扣;不準在醫療服務中開單提成;不準超範圍執業和出具假醫學證明文件;不準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佈醫療廣告;不準為商業目的統方;不準違規私自採購使用醫藥産品;不準參與各類套取、騙取醫保基金等違規違法行為;不準違規洩露病人等服務對象的個人資料和醫學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