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仍缺“最嚴監管”
發佈時間: 2016-08-11 08:36:43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李曉憲
連日來,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冠童幼兒園使用發黴大米的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此前,多地也曝出幼兒園食品安全問題,如發黴的大米、生蟲的麥片、過期的牛奶、不合格的食用油等被端上孩子的餐桌。(8月1日《京華時報》)
幼兒園孩子食用的大米,居然是發黴的,想想都讓人感到害怕。更可怕的是,這樣的事情並非個案。據不完全統計,自6月30日至今的一個月內,各地被曝光的幼兒園食品安全問題至少有5起。這樣的現狀,引發了社會廣泛的擔憂。多數人都會為人父母,都會有孩子,如果自己的孩子遇到這樣的問題呢?
這樣的幼兒園,以及與使用發黴大米有關的所有人員,都必須得到應有的懲戒。只是,更加值得反思的是:為何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監管何在?審視現實不難發現,我們並非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無論是新的食品安全法,還是已經出臺的關於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品安全規定,對此都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各個環節都嚴格按照規定與標準執行,發黴大米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遺憾的是,制度規定很豐滿,現實執行卻很骨感。
標準失守、管理失心、審查失效、監管失靈,説到底,都是人的問題。若是監管部門、學校管理方甚至是相關責任人,能夠多一點責任心與擔當,多一點“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想法,發黴的大米怎麼可能進入孩子們的嘴中?此類事件再次提醒,食品安全的“最嚴監管”在現實中仍然缺乏。這裡的最嚴監管包括3個方面:事前監管、事中監管與事後監管。所謂事前監管,就是食品的選用、安全把關等,要做好足夠的安全防範工作;事中監管,則是學校方面、相關責任人等,應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嚴格審查;事後監管,則是嚴厲問責,一旦發現違規者就要嚴懲,嘗試推行終身禁入等制度,讓監管成為有牙齒的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