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能源企業面臨“電池危機”
發佈時間: 2016-06-08 09:45:50 | 來源: 中國網健康訊 | 責任編輯: 李曉憲
中國網健康訊(李曉憲 劉品品)近日,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數據資源中心網站發佈了申報《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範條件》(簡稱“規範條件”)(第四批)通知,根據申報流程可知,企業需在獲得産品合格檢測報告後才能進行目錄申請。
這一《規範條件》由工信部于2015年3月份發佈,要求對符合規範條件的汽車動力蓄電池企業實行公告管理,從當年5月1日開始實施。
今年4月29日,工信部發佈符合《規範條件》企業目錄第三批,共有包括天津捷威、比克電池、中道能源在內的8家企業入圍。加上第一批的10家,第二批的7家,截至目前,共有25家企業進入《規範條件》企業目錄。
同一天,工信部還發佈關於符合《規範條件》企業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通知要求已經列入公告的25家企業應按照最新規定的三項行業標準的測試方法,對典型産品重新檢測,並於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動力蓄電池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銷公告資格。這意味著,已經進入公告的企業仍有出局的可能。
目前國內動力電池的生産企業不少,但真正能用在電動車上的卻屈指可數。有數據顯示,目前車用動力電池有60%-70%來自於外資企業。而此次外資企業被擋在目錄之外,對國內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將産生不小的影響。
目前,工信部正在修訂《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及産品準入管理規則》(修訂版徵求意見稿),預計最早第三季度將出臺。這一徵求意見稿是針對2009年發佈的工信部44號文件《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及産品準入管理規則》做出的修訂。其對電池企業的延伸檢查要求與《規範條件》要求一致,除了生産規模等方面要求,還需達到2015年發佈的電池國家標準等。
數字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國內動力電池企業已達130家,預計到今年底,國內動力電池企業總數將接近150家。因此,此次修訂的一個重要核心問題,就是要對電池行業進行規範。
據了解,徵求意見稿中要求動力蓄電池檢測要通過《汽車動力蓄電池單體和系統生産企業延伸檢查要求》,否則搭載該電池的新能源車輛將無法進入推廣目錄、無法獲得補貼。新標準擬在一年後的2017年7月1日全面執行。
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統計,201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産銷分別達到34.05萬輛和33.11萬輛,位居世界首位。今年前4個月,我國新能源汽車累計産銷分別達到9.44萬輛和9.05萬輛,同比分別增長126.8%和131.1%。
從2014年起,國內新能源汽車進入快速發展的時期,而對於新能源産品來説,其核心技術就是電池、電機和電控,這三部分佔到了電動車整車成本的70%以上,而國內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在這三個方面,特別是電池都嚴重依賴外資。
此外,之前一直供不應求的電池,特別是高性能電池的産能能不能跟上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需求也還是未知數。據了解,此前國內電動汽車企業在産能設計之初考慮到國內市場需要較長時間培育,多數企業僅有一條生産線處於生産狀態。再加上新能源動力電池對産品的要求較高,企業在選材和生産上都需要一段時間,因此,據其預測,國內鋰動力電池要達到供需平衡,最快也要等到2017年。
據了解,動力電池是新能源汽車核心技術,約佔新能源汽車50%成本。因此如何扶持國內優勢電池企業關係到中國新能源汽車産業的自主權問題,也關係到新能源汽車的成本控制。
值得肯定的是,目前動力鋰電池行業已經形成了中、韓、日三國鼎立的競爭格局,三個國家産量佔全球總産量的90%以上。不過中國電池生産的技術水準仍落後於日韓,真正能生産高品質産品的企業屈指可數,目前只有比亞迪在磷酸鐵鋰技術路線上已經可與外資巨頭比拼。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隨著越來越多的電池企業,特別是外資電池企業進入目錄,國産電池也依然要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具有核心技術和資金規模優勢的企業將獲得更多的機會,反之,那些生産能力差,産品品質低的小企業也可能被兼併重組,或者被淘汰。
今年以來,新能源汽車騙補的新聞層出不窮。5月28日,財政部官網發佈消息稱,已經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情況及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核查。
其中核查內容及方式中提到,對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的産品續航里程、電池型號、電池組容量等關鍵指標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資訊的一致性進行了核查。
新能源生産企業騙補手段之一就是一塊電池匹配多個車型,原因在於車輛和電池並沒有一對一的明確資訊。而正在修訂中的徵求意見稿中就提到,電池企業應當建立從原材料、部件到成品出廠完整的檢驗和可追溯體系,實施電腦資訊化生産管理,建立生産管理數據庫。
數字顯示,2015年國家和地方兩級財政用於補貼新能源汽車的資金就已經高達上百億元、預計2016年補貼資金將達到千億級規模。因此如何讓這些補貼落到實處,真正為中國新能源汽車發展所用,就需要嚴格的標準來進行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