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用不完的醫責險金退還醫院
發佈時間: 2016-05-27 09:50:11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不少醫院不願意參加醫療責任調解,因為醫療調解需和醫責險捆綁,醫院認為“我們就是認賠也賠不起那麼多啊”!為此,安徽省阜陽市衛生管理部門與商業保險公司協商設計了“用不完退還”制度,據初步測算,2015年試點的5家阜陽市直醫院所繳保險費近半數將於近日退還。由於實施此項制度,前不久,當地醫院已全部與保險機構簽訂了2016年醫療責任險參險協議。
目前,我國很多地方實行了醫療糾紛調解制度,但前提是醫院必須參加醫療責任險,繳納一定數量的保險金。這樣,在發生醫患糾紛後,就可以由調解機構調解,保險機構按調解結果賠付,從而維持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但是醫療責任險是按照醫生人數繳納的,一些大醫院需交納不菲的參保金,很多醫院表示,沒有調解制度時,平均賠付金沒有這麼多,參保後負擔反而增加了,因此不願意參加。為此,安徽省阜陽市設計了一項制度,保險公司經營醫療責任險必須本著保本微利的原則,最高盈利率為8%;對各醫院繳納的保險金,在扣除當年度賠償部分後,超出8%的部分,由保險經辦機構與市衛生計生委核算後,多退少補。這樣,既保證了保險機構的合理利潤,也減少了醫院可能增加的額外開支。
據統計,2015年阜陽市直5家醫院分別與保險公司簽訂了醫療責任險合作協議,5家醫院共繳納保費457萬元。截至2016年3月底,保險公司對發生在2015年的醫患糾紛案件共賠付245.9萬元,其中醫患雙方協商後賠付(保險公司參與)20起,醫調委調解38起,法院判決2起。5家醫院的賠償金額都沒有超出保費金額,都可能獲得退回的保險金。
據悉,在尚存的幾起調解和審理案件結束後,相關醫院即可收到保險公司的退回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