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商險機構將可經辦居民醫保
發佈時間: 2016-05-27 09:30:07 | 來源: 人民日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人民網西寧5月26日電 (記者王梅)記者日前從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進一步改革完善青海醫保管理經辦體制,積極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服務工作,青海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開展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從今年7月起,在條件成熟的地區逐步推開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服務工作。
《意見》提出,按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相互制約、多方監督、引入競爭機制的原則,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選擇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服務工作。《意見》明確了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服務準入條件、經辦方式和各市州政府、省級相關部門、商業保險機構的工作職責。青海省人社廳正抓緊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