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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寨卡病毒4種情形不能獻血

發佈時間: 2016-05-24 13:47:07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原標題:防範寨卡病毒4種情形不能獻血

  5月23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發出關於血站加強寨卡病毒防範工作的通知,規定4種情形下暫時不能獻血。

  通知要求,完善獻血者健康徵詢制度,規定有以下4種情形之一的,暫時不能獻血:曾有寨卡病毒感染史,痊癒後未滿4周者;曾在寨卡病毒流行區旅行或居住,離開寨卡病毒流行區後2周內有寨卡病毒感染症狀(例如發燒或皮疹並伴有結膜炎、關節痛或頭痛或不適),症狀消除後未滿4周者;曾經去過寨卡病毒的流行區,離開未滿4周者;曾與寨卡病毒感染的男性或3個月內去過寨卡病毒流行區的男性發生性行為未滿4周者。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指導血站加強對採供血人員進行寨卡病毒相關知識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寨卡病毒病原學、傳染源、傳播途徑、感染危險因素、流行區域、感染預兆和臨床表現等,提高血站工作人員對寨卡病毒感染者的識別能力。

  通知還要求,各血站應當加強獻血者獻血後溝通回訪,健全獻血後回告和保密性棄血制度,確保獻血者獻血後一旦發現自己感染寨卡病毒或意識到符合上述延期獻血條件的,能夠及時告知血站,並施行保密性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