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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繫試點城市再增100個
將持續開展改革績效考核 對滯後者進行問責

發佈時間: 2016-05-13 16:30:18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訊 (首席記者韓 璐)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5月12日發佈《關於確定第四批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繫試點城市及有關工作的通知》,確定了遼寧省錦州市等100個地級行政區為第四批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繫試點城市。至此,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繫試點城市總數達到200個。

  此次公佈的100個國家聯繫試點城市,包括16個東部地區城市、35個中部地區城市、49個西部地區城市。《通知》要求,試點城市區域內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都要開展綜合改革。這些城市的政府要落實政府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力爭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試點城市衛生計生、財政部門要會同編制、發展改革(物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中醫藥等有關部門,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密切配合,切實提高改革的行動力、執行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制訂出試點實施方案,既要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也要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各地要進一步分解任務,建立問責機制;要將落實政府責任,健全補償機制,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進分級診療,加快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嚴格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等內容,納入2016年改革重點工作任務予以推進落實。

  《通知》指出,各地要認真組織開展公立醫院改革摸底調查,為試點評估工作提供基線數據。加強對試點進展的監測,定期上報監測結果,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對試點城市的督導評價,持續開展試點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考核工作,對改革進展滯後的地區通報並問責,收回有關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