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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為定向醫學生履約立規矩

發佈時間: 2016-05-04 09:38:48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會同自治區黨委編辦、教育、財政、社保等部門印發《關於做好自治區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畢業後就業安排、培訓和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定向生相關履約管理工作立規矩。

  《通知》明確,定向生學業要求與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學生相同。不能正常畢業的,要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和生活補助;延期畢業的,延續學年內的相關培養費用由學生本人承擔。在校期間違約的定向生,解除定向生身份,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和生活補助並交納50%的違約金。本科免費定向生須參加3年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科免費定向生須參加2年助理全科醫生培訓。3年住培時間或2年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時間計入服務期。

  對於定向畢業生就業安置,《通知》提出,各地要優先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有空編內安排,滿編或超編的,可先安排上崗,逐步過渡到編制總額內。定向生接收單位要給入職定向生辦理相應的養老、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定向生畢業、參加培訓後未按協議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經批准,解除定向生身份,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和生活補助並交納50%的違約金,退還參加培訓期間食宿、培訓等相關費用。《通知》特別規定,定向生履約情況納入醫師誠信管理,適時向社會公佈違約記錄,並將違約情況記入相關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