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遺體和器官捐獻條例實施
捐獻人家屬享器官移植優先權
發佈時間: 2016-05-04 09:27:03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訊 (特約記者黃媛夷)重慶市人大日前召開新聞發佈會稱,《重慶市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條例》自5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將遺體捐贈和人體器官捐獻一併納入同一法規規範,並廢止原《重慶市遺體捐獻條例》。新版《條例》填補了重慶在器官捐獻方面的立法空白,分別對捐獻登記、遺體捐獻、器官捐獻、權益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
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是自願行為,《重慶市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條例》規定,提供多種捐獻登記方式,盡可能地為捐獻登記提供便利服務,保護捐受雙方及其家屬隱私權,積極鼓勵各類媒體加強對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條例》明確規定,“未辦理捐獻登記手續的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遺體或者人體器官的,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在其死亡後以書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獻,並代為辦理捐獻登記手續”。
《條例》同時細化了對捐獻人及其家屬權益的保障政策,規定捐獻人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在需要接收器官移植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通過設立救助基金,對已捐獻遺體或者人體器官的經濟困難的捐獻人家庭提供必要的人道主義救助。此外,民政部門應當免除捐獻人的基本喪葬費,併為喪葬事宜提供便利服務。
據悉,目前重慶所有的捐獻器官已全部納入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用電腦系統進行分配。器官分配原則以區域優先為前提,再按照綜合評定原則,即以血型優先、兒童優先、危重病人優先、捐獻者直系親屬優先的順序以及等待順序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