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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提高新農合保障水準

發佈時間: 2016-03-31 11:46:38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訊 (特約記者李 璋)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財政廳聯合下發《廣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補償技術方案(2016年修訂)》,通過“1統一2提高3擴大”等措施,提高農村居民健康保障水準。

  “1統一”,各地新農合基金技術補償方案統一由設區市來制訂,並統一組織實施,力爭在2016年6月1日前,統一執行市級統籌補償方案、經辦流程等政策措施。

  “2提高”, 2016年廣西新農合籌資標準達540元/人年,其中各級財政補助標準420元/人年、個人繳費120元/人年。目前,已實現市級統籌全覆蓋的地區,由市級制訂統一的新農合基金補償方案。考慮各市基金盤和疾病譜的差異性,在保持2015年新農合基金補償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提高住院封頂線和重大疾病保障封頂線補償標準,具體標準由各統籌市制定。

  “3擴大”,一是將中型地中海貧血納入門診特殊病種補償範疇,病種數量由26種增加到27種;二是將伊馬替尼膠囊(片)、尼洛替尼膠囊、達沙替尼片、舒尼替尼膠囊4種特殊藥品納入基本藥物目錄;三是將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或胃腸道間質瘤患者使用伊馬替尼膠囊等4種特殊藥品給予住院和門診補償。

  此外,該自治區還對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和胃腸道間質瘤患者實行特殊補償政策。例如,參合患者使用格列衛、達希納、施達賽、索坦治療的,在每一個參合年度內,由參合患者和住院統籌基金按以下標準共同負擔符合臨床規範用藥3個月的藥品費用,統籌基金支付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