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貧困人口就醫可減免費用
發佈時間: 2016-03-21 14:20:55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近日,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訂《青海省醫療保障和救助脫貧攻堅行動計劃》,在該省42個貧困縣、1622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的52萬貧困人口中,實施醫療保障和救助脫貧攻堅行動。2016年~2020年,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看病就醫,可免普通掛號費,住院病人藥費、診察費、檢查費、檢驗費、麻醉費、手術費、住院床位費可減免10%。
《計劃》要求,使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免費白內障復明手術全覆蓋,資助貧困先天性心臟病患兒手術全覆蓋,包蟲病免費藥物治療和手術費用補助全覆蓋,貧困地區孕産婦住院分娩補助全覆蓋,貧困地區育齡婦女補服葉酸全覆蓋,新生兒疾病篩查和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全覆蓋,貧困地區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全覆蓋,貧困地區計劃生育免費技術服務全覆蓋,貧困人口疾病應急救助全覆蓋,對“三無”人員及時給予醫療救治、貧困地區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全覆蓋。
對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由民政部門從各級財政安排的城鄉醫療救助資金中給予全額資助。落實貧困人口重大疾病門診救助政策,貧困人口因惡性腫瘤需放化療、慢性腎功能衰竭需腎透析,以及器官移植後抗排異治療和血友病等重大疾病,在門診治療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剩餘部分按80%給予救助,特困供養對象給予100%救助,每人每年門診救助限額為1萬元。
貧困人口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經政策減免、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報銷後,剩餘政策範圍內或合規醫療費用,給予80%救助,特困供養對象給予100%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限額為5萬元~6萬元。患重特大疾病貧困人口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年度內個人承擔費用(含自費部分)累計超過3萬元以上部分,按60%給予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限額為10萬元。(記者 吳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