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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容理解方可化解醫患信任危機

發佈時間: 2016-01-22 15:30:49   |  來源: 新華網   |  責任編輯: 劉振海

  1月11日,中科院理化技術研究所一名高知孕婦在北醫三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由於先後有官方聲明的出現,事件迅速在網上發酵。先是中科院理化所向北醫三院發公函要求調查,隨後中國醫師協會官網亦發佈“維權聲明”,對中科院理化技術研究所的發函行為提出指責,瞬間讓這一事件更加撲朔迷離。

  在“公文”介入之前,原本不過是一件並不特殊的醫療事件。然而,事件卻因為各方機構的介入而“升級”,著實令人遺憾。作為“高知”機構與知名醫院,在醫療糾紛發生後,不是找第三方機構來仲裁、調解,而都是由各自的“背景”來出面表達“態度”、立場,實在發人深思。要知道,早在2011年5月,北京市就成立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這起事件究竟如何收場,尚需觀察,但最讓人痛心的是,患者與醫生、患者家屬與醫院何以變得如此不信任?在醫療水準貧瘠的時代,醫院和患者同乘小舟還能共濟,為何如今同乘豪華遊輪了卻不能共濟了?

  先説醫患關係。醫患之間的不信任感是一種累積疊加的過程,而“惡劣”的醫患關係也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因為醫生和患者間信任度低下,所以導致醫患關係越來越敏感、越來越細膩,稍有不慎,便會成為風口浪尖的大事。也正是因為日益惡化的醫患關係,才會衍生出大批醫鬧,大發橫財,置醫生和醫療事業于尷尬的境地。

  筆者認為,醫患雙方在互不信任的心態下進行互動,很容易出現溝通障礙,導致醫患關係緊張。比如,臨床上有些必要的知情同意書是必須要患方簽字的,如果不簽字,就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權;如果簽字,患方又會認為醫院在推卸責任,往往搞得醫生無所適從。

  化解醫患信任危機,寬容和理解不可少。醫生救死扶傷、救人于危難中,所以醫生往往頭戴光環,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也因此承擔莫名的壓力。醫者父母心,每一位醫生都應時刻銘記自己肩上的使命和初入醫療事業自己曾經許下的諾言。每一位醫生都應該擅長與病人溝通,學會換位思考,站在病人的立場上,為病人排憂解難,幫助病人早日擺脫病魔的痛苦折磨。

  再説維權意識。現在患者及家屬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明顯提高,但醫學知識普及不夠;另外,由於虛假資訊和廣告太多,使得患者不能科學地認識疾病,對醫療的特殊性和風險認識不足。患者到醫院後,如果治療效果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目標,即認定一定是醫方的過失,而沒有考慮疾病本身的因素。

  若論維權,在人們的印象裏美國公民似乎要高於中國公民,但美國的醫療糾紛的發生率並不高,醫患衝突也並不激烈。究其原因,是美國法學界對醫療行為的特殊性有清醒的認識。他們充分注意到醫學不是萬能的,醫學尚有其局限性,醫學是把雙刃劍,每個個體都有差異性,醫療合同不以結果為目的等特徵。因此,在處理醫療糾紛時,能嚴格按照醫學科學規則和醫療行為的特點定案,而不會苛求於醫學。在賠償追責原則上只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不適用公平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這就大大減輕了醫方的賠償負擔。但在中國法學界,普遍承認“醫療行為是一種特殊的民事行為”。

  有人作過很形象的比喻,交通事故好比將花瓶打碎;而醫療事故好比別人送來了一個破碎的花瓶讓你去修復,但你未能將其修復或未能完全修復。顯然這兩種責任是不一樣的。

  期待這場悲劇能成為用法律解決醫療糾紛的一次契機,讓法律的歸法律,不要又一次草草私了。唯有一場公開、透明的醫療訴訟,方可令醫護工作者、患者家屬和公眾信服。否則,中國的醫療環境只會進一步惡化,中國的醫療人才只會進一步流失,中國的醫患關係只會進一步被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