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肺癌患者別用靶向藥
發佈時間: 2016-01-21 11:33:20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早期肺癌患者別用靶向藥
藥物濫用將使患者陷入無藥可用窘境
本報訊 (記者譚 嘉) 每年11月是全球肺癌關注月,天津市抗癌協會、天津市腫瘤醫院11月9日~13日開展天津市肺癌防治宣傳周活動。中國抗癌協會肺癌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天津市腫瘤醫院副院長王長利在宣傳周媒體見面會上表示,靶向藥物並不適用於所有肺癌患者,早期肺癌患者多數可通過手術痊癒,應禁止使用靶向藥物。濫用靶向藥物將使患者在病情復發後陷入無藥可用的困境。
專家介紹,分子靶向治療對具有某種特定基因(EGFR、ALK)突變的患者具有較好療效,靶向藥物的問世使EGFR(表皮生長因子受體)突變患者中位生存期從原來的一年左右提高到兩年半到3年。
王長利指出,目前靶向治療主要適用於存在基因突變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有些早期肺癌患者和家屬盲目地認為服用靶向藥物可免去開刀和放化療之苦,部分基層醫院和醫生對靶向藥物使用認識不到位,也缺乏基因檢測條件,難以做到有的放矢。整體而言,肺癌治療中靶向藥物使用的規範性有待加強,突出表現在早期肺癌患者和不存在基因突變的晚期肺癌患者也在使用靶向藥物。靶向藥物使用一年後還可能發生耐藥性,一旦出現復發,這些患者可能面臨無藥可用的窘境。
專家強調,靶向治療前的基因檢測,首先應檢測EGFR基因。對於無法提取到病灶標本進行基因檢測的患者,臨床上可根據其是否屬於優勢人群,來考慮是否進行靶向治療。所謂優勢人群,主要是指不吸煙的肺腺癌患者。這些患者EGFR基因突變陽性率為50%~60%,其靶向治療總體有效率可達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