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標配過渡期需防服務下降
發佈時間: 2015-11-26 10:18:26 | 來源: 廣州日報 | 責任編輯: 劉振海
原標題:藥店標配過渡期需防服務下降
廣州市一家藥店,執業藥師在審查一位顧客的處方。 (資料圖片 廣州日報記者喬軍偉 攝)
因執業藥師缺口過大食藥監總局留出五年過渡期
執業藥師成藥店“標配”乃大勢所趨,但因缺口過大,一時難以全面實施。為此,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通知稱,由於執業藥師數量不足、分佈不均等原因,2015年末零售藥店全部配備執業藥師這一目標目前難以實現,所以留出五年過渡期。
分析稱,萬千小藥店雖得以獲得喘息機會,卻出現部分藥店老闆欲辭退執業藥師的負面效果,有業內人士擔心,藥店的專業水準會隨之倒退。
廣州日報記者從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獲悉,其發佈《關於現有從業藥師使用管理問題的通知》,表示此前提出的到2015年末零售藥店全部配備執業藥師,由於執業藥師數量不足、分佈不均等原因,目前難以實現目標,所以留出五年過渡期。
執業藥師缺口巨大:需200萬目前不足30萬
“線下實體藥店背負幾座大山在身,包括店舖租金和人員薪水上漲、基層醫院和電商爭搶客流等,運營成本越來越高昂,門店生意卻越來越難做。”一位業內人士向本報記者吐苦水稱。而此前國家政策“一刀切”要求零售藥店全部在今年內配備執業藥師,實際上目前根本沒有那麼多已註冊的執業藥師,這意味要“逼死”不少找不到藥師的單體藥店。
據悉,目前我國執業藥師市場僧多粥少,全國有47萬家藥店,再加上診所、醫院藥房以及藥企對執業藥師的需求,整個市場需要200萬名執業藥師才能形成平衡,但目前註冊執業藥師不足30萬名。而新版《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要求零售藥店配備執業藥師的實施期限則越來越近,按規定,從2016年1月1日起,零售藥店沒有配備執業藥師的,都將被迫關門。由於執業藥師數量不足,分佈不均等實際原因,食藥監總局不得不放寬要求,發佈新通知給予五年過渡期。
“很多單體藥店終獲喘息機會,還有可能在幾年時間內邊解決招聘藥師問題邊謀轉型升級,不然明年就要迎來大批關店潮,而且還屬於單一政策下的被迫關店,並非本身經營不善遭市場淘汰,這顯然不太合適。”一位行業觀察人士表示。
執業藥師“身價”下降?辭退執業藥師顯短視
市民曾阿姨告訴廣州日報記者,“家庭藥箱”常備三五種常規藥,自己去藥店不需要導購,而店員介紹的都是包裝華麗、價格翻番的替代藥品。其表示,願意相信執業藥師的專業性,而普通店員專業化欠缺,表現得較為“功利”。
但記者留意到,並非所有藥店均享受這一“緩期”待遇,獲得五年延期的必須是正在經營的藥店,這意味如果未來有藥店新開張,則必須馬上配備執業藥師。
而據知情人士透露,新消息剛一傳出,就有藥店老總開始準備辭退部分執業藥師。原來,由於供需缺口巨大,目前市場上執業藥師的薪酬已基本高於6000元,對於部分利潤微薄的門店而言,此類“標配”意味成本走高,且短期未帶來明顯收益,所以不排除有藥店考慮不聘請執業藥師,先熬過五年再説。但從食藥監總局通知來看,此類做法並不符合通知要求。通知明確表示:已配備了執業藥師的經營企業,不得使用從業藥師替換執業藥師。
“無論是對抗取消藥品加成的基層醫院分流,還是價格透明送貨到府的網上電商分流,線下藥店未來都必然走上一條專業優質服務道路,所以執業藥師配備,短期來看抬高成本,長遠卻有利藥店發展。”一位業內人士告訴本報記者,藥店辭退執業藥師十分短視,消費者獲得的專業服務也會下降,不利於零售藥店留住穩定的“回頭客”。
舊
新版《藥品品質管理規範》:
零售藥店應按規定在2015年底前配備執業藥師,藥師不在崗不能銷售處方藥。其要求,藥品零售藥店必須至少配備一名執業藥師,藥品批發企業至少配備兩名執業藥師。
新
《關於現有從業藥師使用管理問題的通知》:
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經確認在冊的從業藥師可有條件地繼續在崗執業;已配備了執業藥師的經營企業,不得使用從業藥師替換執業藥師;從2021年1月1日起,藥品經營企業必須按照要求配備執業藥師。
“今年藥店概念股可謂從醫藥板塊中殺出血路,但其功勞卻不在於藥店主營業務,而主要因其伴隨電商概念起舞。”上述觀察人士介紹,目前不少連鎖大藥房均在力拓網際網路+概念,但大部分都處於剛起步階段,有的網上藥店門可羅雀,成交量極低。
“大多數藥店股目前都缺乏穩紮穩打的電商經營業績,且電商投入不見得比線下少。所以投資者不應盲目跟風,還應詳細分析個股業績和佈局,並密切關注行業政策。”其認為。(文/ 廣州日報記者涂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