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已全面實施大病醫保制度
發佈時間: 2015-11-24 11:36:33 | 來源: 南方日報 | 責任編輯: 劉振海
保障和改善民生歷來是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方面,早在2009年,廣東就實行省級調劑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省級統籌模式,2015年實現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繳費比例和基數、待遇政策、基金預算、業務規程等“五個統一”,為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奠定了良好基礎。
在總結前期“湛江模式”的經驗基礎上,廣東已於今年全面推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與基本醫保一併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含離退休人員)、城鄉居民養老、城鄉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種參保人數分別達到4825萬人、2525萬人、10057萬人、2887萬人、3098萬人和3246萬人,分別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的127%、110%、108.1%、144.4%、103.3%和157.6%;超額完成規劃任務的同時,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職工生育保險等參保人數均居全國第一。
社會保險統籌層次
不斷提高
省人社廳負責人介紹,“十二五”時期以來,廣東以推進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和人群全覆蓋為重點,努力健全和完善各項養老保險制度,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方面,通過出臺一次性繳費辦法,將早期下鄉知青、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參保企業人員等納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範圍,從制度上保障了人人享有養老保障的權益。另一方面,在全省範圍開展以貫徹《社會保險法》為主題的執法檢查,促進用人單位依法全員參保足額繳費,大力推動養老保險擴面徵繳工作。”上述負責人介紹,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已達4204萬人。
在實現制度和人群全覆蓋的同時,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也在不斷提高。2009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實行省級調劑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省級統籌模式;2015年,廣東加快統一全省單位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下限,實現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繳費比例和基數、待遇政策、基金預算、業務規程等“五個統一”,各市按單位繳費9%上繳省級調劑金,由省統籌用於補助支援粵東西北等地區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發揮養老保險基金互濟功能。
與此同時,廣東先後於2009年、2011年開展新農保、城居保,2012年則實現全省兩項制度的全覆蓋。2013年,省政府下發《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整合兩項制度,在全省建立統一的城鄉居保制度,並基本實現人群全覆蓋。2014年7月,修訂發佈《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政策制度。
醫保方面,廣東率先於2012年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管理,目前全面實現居民醫保城鄉統籌,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公共服務均等化。全省21個市均實現了市級統籌,統一政策、統一籌資和待遇標準、統一經辦服務,進一步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實現市內自由選點就醫和醫療費用即時結算。
失業保險市級統籌也穩步推進。按照統一參保範圍和對象、統一待遇項目和標準辦法、統一基金管理和使用(市級統收統支)、統一經辦流程和資訊系統的要求,全省21個地級市已實施了失業保險市級統籌,為省級統籌奠定基礎。
待遇水準穩步提升
2005年以來,廣東嚴格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連續11年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在此基礎上,對平均養老金偏低的粵東西北地區實行托底政策,並出臺政策解決了養老金倒挂問題。2015年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後,全省月每人平均養老金提高至2400元。
2013年底,省政府將提高廣東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列為底線民生工作重要內容,省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逐年提升。2013年1月從55元提高至65元,2014年7月提高至95元,2015年7月提高至100元,標準比2010年增加45元,增長81%,比國家統一規定高出30元。
醫保方面,全省建立起住院、門診和大病三條保障線,減輕群眾看病負擔。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政策規定住院支付比例達87%和76%,最高支付限額達51萬元和44萬元,保障基本醫療需求。同時,率先建立門診特定病種和普通門診統籌制度,將門診保障從重大疾病、慢性病向多發病、常見病延伸,保障門診大小病。在基本醫保基礎上實施居民大病保險,參保人不再另行繳費,但其個人承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一定額度以上的部分,可再享受不低於50%的報銷,保障大病醫療需求。
工傷保險建立健全了“年度調整+特別調整+托底調整”相結合的長期待遇調整機制,傷殘津貼每年平均提高10%,2014年每人定額加發150元,2015年設立2010元托底線,均衡了地區和人群之間的待遇水準,目前月每人平均傷殘津貼達2738元。
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續的
保障體系
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據了解,廣東早在2010年就已開始將“外來務工人員工傷保險覆蓋率”納入了“建設幸福廣東”評價指標體系,進一步加大了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力度。
2012年,廣東出臺了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參加工傷保險的規範性文件,大力推進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工作。針對建築業工傷保險參保率低、工傷維權難的情況,2015年7月份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推行按項目為單位先行參加工傷保險、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計繳工傷保險費、工程概算需單獨列支工傷保險費、開工前需辦理項目參保才能核發施工許可證、一次性繳費覆蓋項目使用全部施工人員的創新辦法,破解了建築業工傷保險難題。
不僅如此,“十二五”以來,廣東深入推進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將在粵就讀的外省戶籍農民工子女納入居民醫保,給予與戶籍人口同等的財政補助。同時由政府出資直接將105.5萬名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納入職工醫保,全額資助五保戶、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等困難人員參加居民醫保。
2011年起,廣東將2.5萬名國有、集體企業老工傷人員待遇免費納入基金保障範圍,建立了老工傷待遇長期保障機制。
同時,修訂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將保障期間從分娩期延伸到産前和産後,新增産前檢查和生育並發癥醫療費用待遇,規範生育津貼發放標準,全面推行生育醫療費用即時結算。此外,還增加對失業人員、農民工配偶等群體的保障。
數説“十二五”成效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4204萬人
截至2015年9月,全省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數2524萬人,其中60周歲以上898萬人
分別比2010年底增加1579萬人和718萬人,分別增長167.09%和398.89%,基本達到應保盡保
至2015年10月底,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10057萬人(其中職工醫保3669萬人,城鄉居民醫保6388萬人),參保人數位居全國第一,參保率達98%
2015年9月全省城鄉居保基金累積366.98億元,與2010年同比增加287.98億元,增長364.53%
2011年至2014年共向150.23萬名失業人員提供了不同時間段的失業保險待遇,共支付失業保險待遇69.04億元,用於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30.63億元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省參加工傷保險人數3098萬人,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規劃目標,比2010年底增加了430萬人,佔全國比例超過1/7,穩居全國第一位
職工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3223萬人,參保人數位居全國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