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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並軌須防止 農村補貼城市

發佈時間: 2015-10-30 09:43:13   |  來源: 經濟參考報   |  責任編輯: 劉振海

  繼天津、山東、安徽等七省份之後,上海市近日也宣佈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建立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全國人大的部署,各地研究制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體制改革和試點實施意見的工作應該在今年11月前完成,但迄今僅有八個省份推出了具體方案,可見在未來的一個月中,城鄉醫保並軌時間緊、任務重。

  在我國,醫療保險體制包括三個部分,即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根據人社部的最新統計,目前我國三項基本醫保制度覆蓋的人數已經超過13億人,基本實現了全覆蓋。不過各地推進的並軌工作實際上只是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險並軌,尚未觸及與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並軌。

  從已經開始推進城鄉居民醫保並軌的地區來看,大都要求實現“保障範圍和項目統一、籌資標準統一、待遇水準統一、經辦流程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網路資訊系統統一”等六個統一的目標。換句話説,城鄉醫保並軌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實現城鄉居民能夠公平地享受醫療保障。

  但從現實來看,要達到這個目的尚存在諸多困難和問題。由於長期多軌運作、多頭管理、資源分散等因素,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目前差距較大、銜接困難。相對而言,城鎮職工籌資額度較大、保障能力較強。而新農合覆蓋人群最廣,保障能力卻偏弱,是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中的薄弱環節。

  如果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納入統一體制中,表面上看起來兩者實現了形式上的公平,但可能真實的結果並非如此。從理論上來説,決定醫療服務需求數量和品質的是居民的收入水準,而在目前城鄉收入差距達3倍以上的情況下,收入水準較高的城鎮居民將會花掉更多的醫保基金,以獲得更好的醫療服務。事實上,從一些地方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並軌試點的情況來看,城鎮居民對醫療服務需求的數量和品質明顯要高於農村居民。由於繳費水準一致,而醫療保障又具有共濟性質,就會出現農村居民“補貼”城鎮居民的現象。

  城鄉居民醫保並軌不能只是把兩种醫保基金合併起來管理那麼簡單。對於農村居民而言,除了要在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上繼續努力外,還應該在過渡時期的制度設計上向農村居民適當傾斜。比如農村居民的繳費標準、門診與大病報銷比例等方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度優惠調整。此外,進一步掃除農村居民跨地區和轉院醫保報銷方面的制度性障礙,也有利於降低農村居民的醫療成本。這對於消除城鄉醫保並軌過程中農村“補貼”城市的現象,實現醫療保障的真正公平,都具有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