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化學中毒事故公眾自我健康防護原則
發佈時間: 2015-10-12 10:33:03 | 來源: 中華預防醫學會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後,可能發生次生事故和危害,會對身處這些危險之中的社會公眾帶來生命危險或健康危害。如何臨危不懼、規避危險,對於社會公眾而言,災難生存的能力和知識是必不可少的。“爆炸事故”發生後,公眾可能需要注意如下三種情況的防護。
一、不明危險化學品殘留或污染場所
即使事故現場進行了清理,有毒易燃化學品仍可能有現場殘留。公眾見到不明危險化學品存在時,應迅速離開現場,避免聚眾和圍觀,便於工作人員處理和現場疏導,避免自身的生命危險與健康損害。
二、不明危險化學品爆炸/泄漏場所
儘快判斷爆炸和可能化學泄漏發生的地點,遠離爆炸/泄漏區。撤離方向為污染區域的上風向,如有煙霧出現,可用任何手邊的東西捂住口鼻(密織棉料、衣布等),低下身儘量躲開煙霧接觸,避免停下來取個人物品,更不能打電話。如無法撤離爆炸區域,盡可能在上風向遠離爆炸中心,然後就地採取個體防護措施,並用敲擊管道、墻壁等方式報警求救,以便救援人員能找到你所在的位置。如從大樓撤出時,不要站在窗戶、玻璃門前或其他有潛在危害的區域。讓出人行道或街道供急救人員或其他尚未撤離的人使用。
三、爆炸/洩露事故污染的居住或活動場所
視空氣污染情況採取個體防護。一般不需要特殊防護,如空氣中存在一定的顆粒物污染,未見其他氣味,可佩戴簡易防塵口罩,如空氣出現異味等,建議佩戴防塵毒的複合式防護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