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發佈時間: 2015-09-23 09:03:15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劉振海
黑龍江省衛生計生委近日下發《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通知》,要求在前兩批7個試點城市的基礎上,將其他6個市(地)、2個省直管縣(市)和農墾、森工系統作為第三批,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並在今年年底前實現參保人群全覆蓋。
《通知》要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行市(地)級統籌,通過政府招標採購方式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業務,原則上不得將單一項目分包採購。要合理控制商業保險機構盈利率,商業保險機構因承辦大病保險出現超出合同約定的結余,需向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返還資金;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調整等政策性原因給商業保險機構帶來虧損時,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和商業保險機構分攤。
《通知》強調,要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間的互補聯動。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險平穩過渡,並建立大病資訊通報制度,支援商業健康保險資訊系統與基本醫保、醫療救助、醫療機構資訊系統進行必要的資訊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