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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711種低價藥日均費用將不超三五元

發佈時間: 2015-05-21 14:05:25   |  來源: 揚子晚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熱點追問

  藥價放開後 真的不會漲價?

  “以前有最高限價,我們買藥還挺放心的,現在説要放開管理,真的會不漲價?”下月開始,絕大多數藥品不再有“限價”一説,雖然國家發改委負責人早前表態絕大多數藥品不會漲價,但是沒到真放開的那一步,不少市民仍是疑慮重重。

  此前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專利藥品、獨家藥品和血液製品可能會借此機會漲價。不過,對於普通患者來説,最關心的還是那些常用藥品價格。

  對此,省物價局負責人表示,事實上,以常用藥為主的低價藥在去年就放開了政府最高限價,應該説6月1日新政後,低價藥將執行去年以來的既有政策,患者完全不需要擔心這部分常用藥會漲價。

  配套管理

  半年專項檢查,重點查5類單位10大行為

  省物價局將從本週開始對放開藥品價格進行為期半年的專項檢查。對象主要是:藥品生産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血站等。

  重點檢查十大違法行為:

  (一)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哄抬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二)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

  (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藥品的行為;

  (四)虛構原價、虛假標價、先提價再打折、誤導性價格標示、隱瞞價格附加條件等價格欺詐行為;

  (五)集中採購入圍藥品擅自漲價或者變相漲價的行為;

  (六)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和改革試點公立醫院不按規定執行藥品零差率政策的行為;

  (七)公立醫療機構銷售藥品不按照規定執行藥品加價率政策的行為;

  (八)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及醫療機構不按規定執行低價藥價格管理政策,突破低價藥日均費用標準的行為;

  (九)政府定價藥品突破最高零售價格銷售的行為;

  (十)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與收費公示制度的行為。

  相關提示

  醫保報銷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從政府管理的角度來説,過去藥品價格是國家發改委一家説了算,而6月1日新政後,相當一部分藥品價格就要看醫保支付政策如何發揮約束作用了。

  目前省醫保中心正在與衛生等部門研究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並將在9月前出臺“醫保控費”的方案。在新的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制定公佈前,醫保基金暫按現行政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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