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攸縣衛生局回應"當地醫院給病人每天吸氧72小時"
發佈時間: 2015-04-10 09:50:28 | 來源: 新華社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原標題:醫院退還多收取的1100元氧氣費
新華社電(記者 帥才 陽建)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湖南攸縣一病人在縣第二人民醫院住院6天,每天被吸氧72小時”在網上引發熱議。湖南攸縣衛生局回應:醫院已啟動護理不良事件調查程式,退還多收取的1100元氧氣費,並責令相關人員向患者家屬道歉。
4月7日,一篇名為《醫院“雷人”帳單:病人住院6天 每天“吸氧72小時”》的報道稱:“近日,攸縣的劉強(化名)反映,他父親因肺氣腫住院6天,他在院方列印的每日費用清單上發現,父親連續6天每天吸氧72小時。對此,劉強實在不理解,他要求醫院給個説法。”
據湖南攸縣衛生局介紹,患者于2015年3月1日,因肺氣腫入住攸縣第二人民醫院內科,3月7日出院。3月24日,因氧氣費用事由,患者家屬向醫院內科護士長反映情況。內科護士長劉麗查實後,當即道歉並答覆需向上級報告後,經一定程式進行協調處理。3月25日,醫院啟動了護理不良事件調查程式,並電話告知患者家屬事情處理進展情況。
據攸縣衛生局介紹,4月2日,攸縣第二人民醫院通知患者家屬來醫院協商處理。4月3日,患者家屬來到醫院,醫院相關負責人、內科護士長接洽並再次代表醫院道歉。院方表示退還多收的氧氣費,對相關責任人依規進行處罰,並責令其當面向患者道歉。
記者調查了解到,目前,攸縣第二人民醫院已經退還多收取的1100元氧氣費,醫院補償患者家屬誤工費、交通費400元。
記者從攸縣第二人民醫院了解到,這一事情中的“氧氣費每日收取72小時”,是內科護士在錄入長期醫囑時粗心大意所導致,護士本應錄入“持續吸氧,24小時,每天1次,70元/次”,但護士誤錄成“持續吸氧,24小時,每天3次,3元/小時”;醫囑核對人員核對不仔細,沒有核對收費情況,造成連續6天電腦系統自動生成,導致多收取該患者氧氣費用1092元。
據攸縣第二人民醫院介紹,事後醫院高度重視,責令內科護士長作出書面檢討,全院通報批評,當事科室本月績效扣除5分,對當事護士進行經濟處罰,責令當事護士向患者道歉,對全院職工加強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制度,加強管理,杜絕類似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