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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黃島區化解“因藥遠醫”矛盾

發佈時間: 2015-04-08 10:51:11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本報訊 (通訊員楊 帆 郭常戰 記者楊 鳳)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衛生計生局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品種數原則上不得低於400種,村衛生室配備的基本藥物品種數原則上不得低於100種。通過增加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品種,最大限度地化解群眾“因藥遠醫”的矛盾,進一步提升群眾對衛生工作的滿意度。

  2014年,青島市在黃島區開展了調研,部分受訪群眾反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存在藥品不全、種類偏少、藥效不佳等問題。目前,黃島區較大的衛生院配備的基本藥物只有300多種,衛生室只有五六十種。對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反映,一些藥品網上採購不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一些基本藥物尚未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願採購。

  通知要求,達不到規定最低配備品種數的單位,要積極與配送企業聯繫,督促其保證藥品供應;對於群眾需求迫切、療效顯著、價格低廉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要優化調整藥品配送品種,引導配送企業及時足量供應。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室要認真落實藥品缺貨登記告知制度,對於暫時採購不到而群眾有需求的基本藥物,要做好解釋工作,並對缺貨藥品進行登記,留存購藥患者或家屬的聯繫方式,缺貨藥品一旦採購到及時告知患者。為動態掌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情況,建立備查制度,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在每季度末上報本單位及本轄區村衛生室實際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目錄。

  同時,該區要求,探索鎮村一體化的處方點評工作機制,按照鎮衛生院醫務人員對口幫扶村衛生室的工作模式,實現處方品質“傳、幫、帶”,保證合理用藥水準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