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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委:公立醫院所有收支將納入預算管理

發佈時間: 2015-04-08 08:50:37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4月3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發佈《公立醫院預決算報告制度暫行規定》。《暫行規定》提出,醫院要實行全面預算管理,科學預測醫院收入,不得將醫院收入指標分解到各科室,更不得將醫務人員收入與科室收入直接掛鉤。

  《暫行規定》指出,醫院年度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醫院所有收支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管理。醫院要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制度。醫院預算須經醫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審議通過,報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同級財政部門。預算申報、審批、調整等重大事項須經醫院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醫院在制定年度預算時,要參考上年度及歷年實際收入水準,結合預算年度醫院事業發展和工作計劃,考慮醫療資源增減、醫療收費標準調整等因素,科學預測醫院收入。醫院要加強資産配置預算管理,將大型設備、房屋土地等重大資産購置事項統一納入預算申報管理。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醫院年度預算審核,根據醫院的事業發展規劃和目標,審核其預算的合理性,對醫院大型設備購置、基本建設和重點項目支出情況等進行重點審核,嚴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和舉債購置大型醫用設備。

  《暫行規定》要求醫院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有目標、有監控、有評價、有反饋、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醫院不得編制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分析報告。醫院主要負責人對本醫院財務分析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在決算管理方面,《暫行規定》明確了醫院年度決算報告內容,並要求醫院以年度財務報告、預算報表、決算報表等會計資料和經濟活動為基礎,採用一定技術和方法對醫院年度財務狀況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