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健康中國 > 腎病

慢性腎衰竭何時開始透析治療

發佈時間: 2015-04-03 14:16:32   |  來源: 羊城晚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透析時機的選擇應根據原發病、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結果以及經濟條件綜合決定。從病因看,以腎間質損害為主的患者,儘管血肌酐達600~700 umol/L,如果病人每天尿量正常,無明顯的水鈉潴留和高血鉀等危險,往往可以延遲透析。但嚴重高血壓、糖尿病、高齡患者則宜儘早透析。如果患者一般情況尚好,食欲好,尿量不少,無水鈉潴留和心力衰竭表現,肌酐清除率大於15 ml/min,往往可以等待;有時儘管血肌酐和尿素氮水準並不高,但臨床表現重(嗜睡、抽搐、噁心、嘔吐、出血傾向、嚴重酸中毒、高度浮腫、心力衰竭),應早期透析。由於慢性腎衰竭患者長期限制蛋白質入量,使血尿素氮維持在較低水準;又由於患者特別是老年人肌肉體積及活動量少,可使血肌酐較低,故不應單以尿素氮和血肌酐作為開始透析的嚴格指標,而應以肌酐清除率為準。目前多數腎病學者主張開始透析指徵為:肌酐清除率小于10 ml/min,(糖尿病患者提前至15ml/min),其他參考指標為:血尿素氮28.6 mmol/l;血肌酐707.2 umol/l;有嚴重高鉀血症;有嚴重代謝性酸中毒;有尿毒症症狀;有水鈉潴留(浮腫、血壓升高、高容量心力衰竭);嚴重貧血、心包炎、骨病、周圍神經病變及嗜睡、昏迷、抽搐、癲癇等。